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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11/ 04 08:28:43
來源:北京青年報

職校畢業生可考事業單位的導向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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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人社部印發《關于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問題的通知》,部署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通知》要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要樹立正確的選人用人理念,破除唯名校、唯學歷的用人導向,切實維護、保障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合法權益和平等競爭機會。

  改革開放40多年來,我國建成世界規模最大職業教育體係。目前全國共有職業院校1.13萬所,在校生3088萬人,各級各類職業院校畢業生累計達2億多人,職業院校每年培養1000萬左右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職業教育在服務國家戰略、服務區域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的同時,“職教一人,就業一人,脫貧一家”成為阻斷貧困代際傳遞見效最快的方式。

  不過,一直以來,社會上對于職業教育始終存在“低人一等”的偏見。一方面,許多地方把職業院校放在中招、高招最後批次錄取,“考不上高中去讀中職,考不上本科去讀高職”的想法,在學生和家長頭腦中根深蒂固。另一方面,職業院校畢業生就業品質不高,待遇偏低,在擇業、升學、報考公務員等方面面臨諸多政策限制和歧視,存在唯學歷傾向。過去一段時期,職業教育止步于專科層次,而用人單位招考往往要求本科以上學歷,職業院校畢業生直接被擋在門外;即使專升本畢業,往往還會因為“第一學歷”歧視,被剝奪就業機會。

  此次人社部下發通知,明確要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要樹立正確的選人用人理念,破除唯名校、唯學歷的用人導向。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高級工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專科的崗位。事業單位招聘不唯學歷,意義廣泛而深遠。

  其一,有助于推動職業院校畢業生在參加事業單位招聘等方面與普通高校畢業生享受同等待遇,保障其合法權益和平等競爭機會。其二,“不拘一格降人才”,有助于建設高素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促進公共服務發展。其三,事業單位開了先河,對于企業具有重要的導向意義,有助于從根本上徹底消除對職業院校學生的就業歧視。

  今年6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職業教育法(修訂草案)》強調,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建立完善國家資歷框架,使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的學習成果融通、互認。有關部門應以《職業教育法》修訂為契機,進一步健全公平的升學和就業制度,確保職業教育軌道學生在升學、求職、工作待遇、職務晉升等方面都享有與普通教育軌道學生平等的機會,真正實現“人人出彩,技能強國”的目標。(張濤 漫畫/陳彬)

【糾錯】 【責任編輯:郭亞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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