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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1/ 27 10:42:47
來源:新華網

8方面20條!教育部等六部門印發《關于加強新時代高校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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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北京1月27日電 近日,教育部等六部門印發了《關于加強新時代高校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深入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和《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推進加強新時代高校教師隊伍建設改革。

  《指導意見》聚焦高校內涵式發展,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明確了新時代高校教師隊伍建設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以強化高校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師風建設為首要任務,以提高教師專業素質能力為關鍵,以推進人事制度改革為突破口,遵循教育規律和教師成長發展規律,為提高人才培養品質、增強科研創新能力、服務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強的師資保障。

  《指導意見》聚焦高校教師隊伍建設關鍵領域和重點方面,提出高校教師發展支援係列舉措。在全面加強黨的領導,不斷提升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素養方面,提出加強思想政治引領、培育弘揚高尚師德、加強高校教師“四史”教育、強化師德考評落實等措施。在建設高校教師發展平臺,著力提升教師專業素質能力方面,提出健全高校教師發展制度、夯實高校教師發展支援服務體係等措施。在完善現代高校教師管理制度,激發教師隊伍創新活力方面,提出完善高校教師聘用機制、加快高校教師編制崗位管理改革、強化高校教師教育教學管理、推進高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深化高校教師考核評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教師兼職和兼職教師管理制度等措施。在切實保障高校教師待遇,吸引穩定一流人才從教方面,提出推進高校薪酬制度改革、完善高校內部收入分配激勵機制等措施。在優化完善人才管理服務體係,培養造就一批高層次創新人才方面,提出優化人才引育體係、科學合理使用人才等措施;在全力支援青年教師成長,培育高等教育事業生力軍等方面,提出強化青年教師培養支援、解決青年教師後顧之憂等措施。

  《指導意見》對強化工作保障提出明確要求,確保各項政策舉措落地見效。要求將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作為高校建設的基礎性工作,強化學校主體責任,健全黨委統一領導、統籌協調,教師工作、組織、宣傳、人事、教務、科研等部門各負其責、協同配合的工作機制。建立領導幹部聯繫教師制度,落實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加強民辦高校教師隊伍建設,強化督導考核,把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工作納入高校巡視、“雙一流”建設、教學科研評估范圍,作為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同時,加強優秀教師和工作典型宣傳,維護教師合法權益,營造關心支援教師發展的社會環境,形成全社會尊師重教的良好氛圍。

 

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加強新時代高校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指導意見

教師〔2020〕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黨委組織部、黨委宣傳部、財政廳(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委、管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黨委組織部、黨委宣傳部、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為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和《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加強新時代高校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現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準確把握高校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時代要求,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

  1.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聚焦高校內涵式發展,以強化高校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師風建設為首要任務,以提高教師專業素質能力為關鍵,以推進人事制度改革為突破口,遵循教育規律和教師成長發展規律,為提高人才培養品質、增強科研創新能力、服務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強的師資保障。

  2.目標任務。通過一係列改革舉措,高校教師發展支援體係更加健全,管理評價制度更加科學,待遇保障機制更加完善,教師隊伍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實現現代化。高校教師職業吸引力明顯增強,教師思想政治素質、業務能力、育人水準、創新能力得到顯著提升,建設一支政治素質過硬、業務能力精湛、育人水準高超的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高校教師隊伍。

  二、全面加強黨的領導,不斷提升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素養

  3.加強思想政治引領。引導廣大教師堅持“四個相統一”,爭做“四有”好老師,當好“四個引路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強化黨對高校的政治領導,增強高校黨組織政治功能,加強黨員教育管理監督,發揮基層黨組織和黨員教師作用。重視做好在優秀青年教師、留學歸國教師中發展黨員工作。完善教師思想政治工作組織管理體系,充分發揮高校黨委教師工作部在教師思想政治工作和師德師風建設中的統籌作用。健全教師理論學習制度,全面提升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育德育人能力。加強民辦高校思想政治建設,配齊建強民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隊伍。

  4.培育弘揚高尚師德。常態化推進師德培育涵養,將各類師德規范納入新教師崗前培訓和在職教師全員培訓必修內容。創新師德教育方式,通過榜樣引領、情景體驗、實踐教育、師生互動等形式,激發教師涵養師德的內生動力。強化高校教師“四史”教育,規范學時要求,在一定周期內做到全員全覆蓋。建好師德基地,構建師德教育課程體係。加大教師表彰力度,健全教師榮譽制度,高校可舉辦教師入職、榮休儀式,設立以教書育人為導向的獎勵,激勵教師潛心育人。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出資獎勵教師。支援地方和高校建立優秀教師庫,挖掘典型,強化宣傳感召。持續推出主題鮮明、展現教師時代風貌的影視文學作品。

  5.強化師德考評落實。將師德師風作為教師招聘引進、職稱評審、崗位聘用、導師遴選、評優獎勵、聘期考核、項目申報等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標準,嚴格師德考核,注重運用師德考核結果。高校新入職教師崗前須接受師德師風專題培訓,達到一定學時、考核合格方可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並上崗任教。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將師德師風建設情況作為高校領導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落實《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師德失范問題。建立健全師德違規通報曝光機制,起到警示震懾作用。依托政法機關建立的全國性侵違法犯罪資訊庫等,建立教育行業從業限制制度。

  三、建設高校教師發展平臺,著力提升教師專業素質能力

  6.健全高校教師發展制度。高校要健全教師發展體係,完善教師發展培訓制度、保障制度、激勵制度和督導制度,營造有利于教師可持續發展的良性環境。積極應對新科技對人才培養的挑戰,提升教師運用信息技術改進教學的能力。鼓勵支援高校教師進行國內外訪學研修,參與國際交流合作。繼續實施高校青年教師示范性培訓項目、高職教師教學創新團隊建設項目。探索教師培訓學分管理,將培訓學分納入教師考核內容。

  7.夯實高校教師發展支援服務體係。統籌教師研修、職業發展咨詢、教育教學指導、學術發展、學習資源服務等職責,建實建強教師發展中心等平臺,健全教師發展組織體係。高校要加強教師發展工作和人員專業化建設,加大教師發展的人員、資金、場地等資源投入,推動建設各級示范性教師發展中心。鼓勵高校與大中型企事業單位共建教師培養培訓基地,支援高校專業教師與行業企業人才隊伍交流融合,提升教師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發揮教學名師和教學成果獎的示范帶動作用。

  四、完善現代高校教師管理制度,激發教師隊伍創新活力

  8.完善高校教師聘用機制。充分落實高校用人自主權,政府各有關部門不統一組織高校人員聘用考試,簡化進人程式。高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辦學實際需要,自主制定教師聘用條件,自主公開招聘教師。不得將畢業院校、出國(境)學習經歷、學習方式和論文、專利等作為限制性條件。嚴把高校教師選拔聘用入口關,將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雙重考察落到實處。建立新教師崗前培訓與高校教師資格相銜接的制度。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加大從國內外行業企業、專業組織等吸引優秀人才力度。按要求配齊配優建強高校思政課教師隊伍和輔導員隊伍。探索將行業企業從業經歷、社會實踐經歷作為聘用職業院校專業課教師的重要條件。研究出臺外籍教師聘任和管理辦法,規范外籍教師管理。

  9.加快高校教師編制崗位管理改革。積極探索實行高校人員總量管理。高校依法採取多元化聘用方式自主靈活用人,統籌用好編制資源,優先保障教學科研需求,向重點學科、特色學科和重要管理崗位傾斜。合理設置教職員崗位結構比例,加強職員隊伍建設。深入推進崗位聘用改革,實施崗位聘期制管理,進一步探索準聘與長聘相結合等管理方式,落實和完善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聘用機制。

  10.強化高校教師教育教學管理。完善教學品質評價制度,多維度考評教學規范、教學運作、課堂教學效果、教學改革與研究、教學獲獎等教學工作實績。強化教學業績和教書育人實效在績效分配、職務職稱評聘、崗位晉級考核中的比重,把承擔一定量的本(專)科教學工作作為教師職稱晉升的必要條件。將教授為本專科生上課作為基本制度,高校應明確教授承擔本專科生教學最低課時要求,對未達到要求的給予年度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處理。

  11.推進高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研究出臺高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將職稱評審權直接下放至高校,由高校自主評審、按崗聘任。完善教師職稱評審標準,根據不同學科、不同崗位特點,分類設置評價指標,確定評審辦法。不把出國(境)學習經歷、專利數量和對論文的索引、收錄、引用等指標要求作為限制性條件。完善同行專家評價機制,推行代表性成果評價。對承擔國防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任務的教師,探索引入貢獻評價機制。完善職稱評審程式,持續做好高校教師職稱評審監管。

  12.深化高校教師考核評價制度改革。突出品質導向,注重憑能力、實績和貢獻評價教師,堅決扭轉輕教學、輕育人等傾向,克服唯論文、唯帽子、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等弊病。規范高等學校SCI等論文相關指標使用,避免SCI、SSCI、A&HCI、CSSCI等引文數據使用中的絕對化,堅決摒棄“以刊評文”,破除論文“SCI至上”。合理設置考核評價周期,探索長周期評價。注重個體評價與團隊評價相結合。建立考核評價結果分級反饋機制。建立院校評估、本科教學評估、學科評估和教師評價政策聯動機制,優化、調整制約和影響教師考核評價政策落實的評價指標。

  13.建立健全教師兼職和兼職教師管理制度。高校教師在履行校內崗位職責、不影響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經學校同意,可在校外兼職從事與本人學科密切相關、並能發揮其專業能力的工作。地方和高校應建立健全教師兼職管理制度,規范教師合理兼職,堅決懲治教師兼職亂象。鼓勵高校聘請校外專家學者等擔任兼職教師,完善兼職教師管理辦法,規范遴選聘用程式,明確兼職教師的標準、責任、權利和工作要求,確保兼職教師具有較高的師德素養、業務能力和育人水準。

  五、切實保障高校教師待遇,吸引穩定一流人才從教

  14.推進高校薪酬制度改革。落實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擴大高校工資分配自主權,探索建立符合高校特點的薪酬制度。探索建立高校薪酬水準調查比較制度,健全完善高校工資水準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在保障基本工資水準正常調整的基礎上,合理確定高校教師工資收入水準,並向高層次人才密集、承擔教學科研任務較重的高校加大傾斜力度。高校教師依法取得的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計入當年本單位績效工資總量,但不受總量限制,不納入總量基數。落實高層次人才工資收入分配激勵、兼職兼薪和離崗創業等政策規定。鼓勵高校設立由第三方出資的講席教授崗位。

  15.完善高校內部收入分配激勵機制。落實高校內部分配自主權,高校要結合實際健全內部收入分配機制,完善績效考核辦法,向扎根教學一線、業績突出的教師傾斜,向承擔急難險重任務、作出突出貢獻的教師傾斜,向從事基礎前沿研究、國防科技等領域的教師傾斜。把參與教研活動,編寫教材案例,承擔命題監考任務,指導學生畢業設計、就業、創新創業、社會實踐、學生社團、競賽展演等情況計入工作量。激勵優秀教師承擔繼續教育的教學工作,將相關工作量納入績效考核體係。不將論文數、專利數、項目數、課題經費等科研量化指標與績效工資分配、獎勵直接掛鉤,切實發揮收入分配政策的激勵導向作用。

  六、優化完善人才管理服務體係,培養造就一批高層次創新人才

  16.優化人才引育體係。強化服務國家戰略導向,加強人才體係頂層設計,發揮好國家重大人才工程的引領作用,著力打造高水準創新團隊,培養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科學家、學科領軍人才和青年學術英才。規范人才引進,嚴把政治關、師德關,做到“凡引必審”。加強高校哲學社會科學人才和高端智庫建設,匯聚培養一批哲學社會科學名師。堅持正確的人才流動導向,鼓勵高校建立行業自律機制和人才流動協商溝通機制,發揮高校人才工作聯盟作用。堅決杜絕違規引進人才,未經人才計劃主管部門同意,在支援周期內離開相關單位和崗位的,取消人才稱號及相應支援。

  17.科學合理使用人才。充分發揮好人才戰略資源作用,堅持正確的人才使用導向,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推動各類人才“帽子”、人才稱號回歸榮譽、回歸學術的本質,避免同類人才計劃重復支援,以崗擇人、按崗定酬,不把人才稱號作為承擔科研項目、職稱評聘、評優評獎、學位點申報的限制性條件。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學術環境,為人才開展研究留出足夠的探索時間和試錯空間。嚴格人才聘後管理,強化對合同履行和作用發揮情況的考核。加強對人才的關懷和服務,切實解決他們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七、全力支援青年教師成長,培育高等教育事業生力軍

  18.強化青年教師培養支援。鼓勵高校擴大博士後招收培養數量,將博士後人員作為補充師資的重要來源。建立青年教師多元補充機制,大力吸引出國留學人員和外籍優秀青年人才。鼓勵青年教師到企事業單位挂職鍛煉和到國內外高水準大學、科研院所訪學。鼓勵高校對優秀青年人才破格晉升、大膽使用。根據學科特點確定青年教師評價考核周期,鼓勵大膽創新、持續研究。高校青年教師晉升高一級職稱,至少須有一年擔任輔導員、班主任等學生工作經歷,或支教、扶貧、參加孔子學院及國際組織援外交流等工作經歷。

  19.解決青年教師後顧之憂。地方和高校要加強統籌協調,對符合公租房保障條件的,按政策規定予以保障,同時,通過發展租賃住房、盤活挖掘校記憶體量資源、發放補助等多種方式,切實解決青年教師的住房困難。鼓勵採取多種辦法提高青年教師待遇,確保青年教師將精力放在教學科研上。鼓勵高校與社會力量、政府合作舉辦幼兒園和中小學,解決青年教師子女入托入學問題。重視青年教師身心健康,關心關愛青年教師。

  八、強化工作保障,確保各項政策舉措落地見效

  20.健全組織保障體係。將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作為高校建設的基礎性工作,強化學校主體責任,健全黨委統一領導、統籌協調,教師工作、組織、宣傳、人事、教務、科研等部門各負其責、協同配合的工作機制。建立領導幹部聯繫教師制度,定期聽取教師意見和建議。落實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依法保障教師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加強民辦高校教師隊伍建設,依法保障民辦高校教師與公辦高校教師同等法律地位和同等權利。強化督導考核,把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工作納入高校巡視、“雙一流”建設、教學科研評估范圍,作為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加強優秀教師和工作典型宣傳,維護教師合法權益,營造關心支援教師發展的社會環境,形成全社會尊師重教的良好氛圍。

教育部 中央組織部 中央宣傳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20年12月24日

 

【糾錯】 【責任編輯:郭亞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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