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來,江蘇省啟東市公安局合作中心派出所以“抓黨建帶隊建、轉作風促業務”為總體思路,通過做實黨建工作,激發隊伍內生動力,完善警務運行機制,標準化推進公安基層基礎工作,健全社區治理相適應的新型社區警務機制,努力實現“基礎牢、出事少、治安好、群眾滿意”的派出所工作目標,推動了公安工作新質戰鬥力。
堅持黨建統領,夯實思想根基。一是堅持黨建引領夯實思想基礎。黨建引領是基層派出所推動隊伍和業務可持續發展的強大驅動力。開創“紅旗引領、合作同心”黨建品牌,打造堅強戰鬥堡壘,把“最強黨支部”作為派出所建設“主心骨”,全力構建“黨建+業務”融合管理體系,持續強化黨建引領和制度建設,不斷激發黨員先鋒意識,讓全體黨員民輔警充分發揮示範作用,為警務工作凝聚起最為強大的支撐和動力。二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始終把轄區群眾的安全感作為衡量派出所工作的主要指標,通過多種方式持續提升民警全天候服務群眾的能力水平,堅持“警務圍着警情轉、民警圍着民意走”,轄區哪些案件高發,派出所就傾斜防範力度到哪一類案件;群眾所想所盼的,就是公安機關工作的方向,始終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民有所盼,我有所為”,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幸福感安全感。三是堅持防控風險理念深植警心。依託派出所社區警務站和屬地政府綜治聯動中心,將社區警務與社區綜治深入融合,在矛盾糾紛化解中,民輔警和屬地政府人員共同參與,提高化解效能。結合上級大走訪大調研活動要求,積極開展調查研究,深入社區群眾開展“進千戶門、知千家情、解百姓憂、創平安合作”等系列活動,真正了解群眾對建設平安轄區的需要,推動防控風險理念深植警心。
做實警務工作,鑄造平安堡壘。一是建強社區警務隊。建設標準化、規範化社區警務隊,落實社區民警警力配置45%以上要求,配備配足協管員,專職負責社區警務工作;同時嚴格落實社區民輔警在社區辦公要求,將派出所基層基礎工作重心前置到社區、細化到警格,推動“下社區”向“在社區”轉變,真正實現“人在格中管、事在格中辦、事在格中知、警在格中出、矛盾格中解”。二是全面推行就近處置。結合基礎工作,制定社區警務隊工作要求,明確社區警務隊承擔實有人口管理,轄區安全防範、社情民意收集、矛盾糾紛化解、網格接處警、群眾救助服務等基礎工作。在社區前沿推行“有警接警、無警訪民”工作模式,落實三就近原則,即:簡單矛盾糾紛就近化解,簡易警情就近處理,簡便服務就近辦理,有效提升處置率、見警率和管事率。三是提升作戰效能。充分發揮綜合指揮室“中樞大腦”作用,全力塑造情報主導警務理念,實現數據精細分析、犯罪精確打擊、風險精準防範、轄區精密治理的目標。同時,堅持室隊協同一體化運作模式,綜合指揮室對每日勤務工作統一受理、統一調度、統一歸口,實現指令流轉、警情處置、情報分析、勤務管理在綜合指揮室閉環運作,充分發揮“一室支撐兩隊,一室銜接兩隊,室隊密切協同”的作用,不斷打造平安前哨指揮所,切實提升派出所綜合作戰效能。
整合社會資源,凝聚防控力量。一是孵化民力防範。牢固樹立“警力有限、民力無窮”工作理念,統籌一切可以利用的社會資源,整合一切可以使用的社會力量,大力加強多種形式的群防群治隊伍建設,最大限度地挖掘各類群防群治工作網絡,推動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有力地推動了社會治理社會化、公眾安全公眾管。以社區民警為主導,分類孵化“社區驛站”“志願者隊伍”,激活群眾參與社會治理的自發性,做到知民情、聚民心、借民力,排風險、除隱患、化矛盾,着力構建基層社會治理人民防線。二是推動雙網融合。進一步優化社區資源,推進社區警務與網格化服務管理深度融合,確保警格與社區網格一一對應,“警網”聯合開展信息聯採、風險聯排、平安聯防、案件聯辦、糾紛聯調、要素聯控等基礎勤務,實現社區警務隊“1+2+N”建制模式,基本形成“點、網、面”的社區警務格局,切實提升工作效能,推動派出所勤務運行機制的高效運轉和派出所工作的高質量發展。三是堅持黨建主導。借助基層黨支部力量,將屬地政府政法、信訪、司法等職能部門的多方力量匯聚一起,明確各單位在社會治理中扮演的“角色”,圍繞“黨政共建、同心共解、責任共擔、安全共享”,組織“同心黨員服務隊”深入田間開展上門服務活動,圍繞電信網絡詐騙、窗口業務辦理等方面開展宣傳解讀,在村民間第一時間開展矛盾化解工作,將安全服務點對點、面對面送到群眾身邊,並與群眾共同感受豐收的喜悅,增進警民情誼,全力打通鄉村社會治理“最後一米”,不斷推動社會治理取得新成效,切實增強轄區群眾的安全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