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違法捕魚,長江邊接受審判!法院:判處在長江幹流搭建人工魚巢-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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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2/30 19:00:00
來源:重慶日報

三人違法捕魚,長江邊接受審判!法院:判處在長江幹流搭建人工魚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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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30日,江津區人民法院、江津區農業農村委員會在江津區蘭家沱油溪碼頭舉行“守護長江生態環境”巡迴審判暨法治宣傳活動。隨着法槌敲擊,一起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在停靠在岸邊的重慶收容救護中心船前開庭。

  據了解,該案的三名被告人肖某、劉某、丁某是江津本地人,居住地離長江僅100多米。三人於2024年5月某日晚相約攜帶兩副三層刺網前往長江丁家沱水域捕魚。捕魚期間,丁某中途返家,肖某、劉某於次日凌晨收網時發現了長江鱘等9條漁獲,連網帶魚一起裝入背簍中,二人離開時被公安民警抓獲。丁某於事後被抓獲後,公安機關還發現其曾於2022年在長江幹流參與非法捕撈。

  經江津區農業農村委認定,三名被告人使用的三層刺網為禁用漁具,捕魚地點位於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自2020年1月1日0時起實行全面禁捕。漁獲物中,1尾長江鱘屬於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2尾岩原鯉屬於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導致的生態損失評估為3.1萬餘元。

  所幸,經重慶收容救護中心緊急救助,這條在捕撈中被漁網纏傷的長江鱘已於6月3日放歸長江。

  隨後,江津法院當庭對案件公開宣判——被告人肖某、劉某犯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罰金5000元;丁某犯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捕撈水産品罪,數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罰金9000元;並沒收作案工具及漁獲物。

  民事責任方面,三被告被判處需在本轄區長江幹流保護區內搭建人工魚巢。其費用與本案生態損失評估保持一致,根據當前市場價格,可搭建約1961平方米的人工魚巢。

  據介紹,人工魚巢是指人為設置在自然水域或養殖水域,多浮於水面的構造物,被稱為“魚兒産房”,其目的是為産黏性卵的魚類提供粘附基質,為後續孵出仔稚魚提供理想的索餌及庇護場所,並進一步改善設置水域的水生生態環境。人工魚巢具有保護魚類遺傳多樣性、提高適應能力、控制生長速度和成活率等優點,已在生態修復、漁業資源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為進一步加強警示教育,引導廣大群眾自覺抵制非法捕撈行為,江津區農業農村委還現場組織開展禁用漁具集中銷毀活動,將此前收繳的可視化錨魚桿等違規禁用漁具當場銷毀,並向群眾發放禁漁宣傳資料,普及有關禁用漁具、禁漁區域、禁漁時間的法律法規。

  另悉,近年來,江津法院始終將保護和修復長江生態環境擺在重要位置,秉承“專業化審判+恢復性司法”理念,積極探索補種復綠、增殖放流、第三方治理等多樣化責任承擔方式,先後建成生態司法保護基地8個,實施增殖放流1000萬餘尾,參與修建人工魚巢6.8萬平方米,打造的重慶收容救護中心船已救助各種魚類1萬餘尾,堅持用司法力量織密長江“保護網”,守護長江上游的一江碧水、兩岸青山。

【糾錯】 【責任編輯:陶玉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