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4000余萬元債務、經營一度陷入困境的企業,是簡單採取拍賣處置的剛性執行措施,還是探索柔性執行路徑為企業留出重生空間?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通過持續近十年的司法實踐,給出了兼顧執行效果與企業發展的答案。
事情追溯至2016年。涉案船務企業成立於上世紀90年代,長期從事兩江遊船經營,涉及員工70餘人。因經營不善,該企業涉及多起執行案件,債務總額達4000余萬元。渝中法院依法查封其銀行賬戶及名下多艘遊船,並採取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等措施。
執行調查顯示,企業賬戶無可供執行資金,相關遊船均已設立抵押,即便依法拍賣,所得款項也難以覆蓋全部債務,執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在綜合評估企業經營價值、市場前景及就業承載能力,並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後,渝中法院徵得全體申請執行人同意,創新採取“活封”措施。在依法查封涉案遊船的同時,允許企業在法院監督下繼續經營,為其保留持續經營和償債能力。
2018年起,隨着文旅市場逐步回暖,業務迎來發展機遇,企業經營狀況有所改善。渝中法院適時組織雙方協商,重新梳理債務清償方案,允許企業以經營收益分期履行債務,“活封”措施初顯成效。
2020年,受市場環境變化影響,企業經營再次承壓,未能按期履行和解協議,部分申請執行人提出啟動拍賣程序。渝中法院多次實地調研企業經營情況,綜合評估後認為企業仍具持續經營可能,遂耐心釋法説理,分析直接拍賣受償比例低、易引發衍生糾紛等問題,最終促成各方達成共識,沿用柔性執行方式。
2023年以來,隨着文旅市場持續復蘇,企業經營逐步企穩,債務清償穩步推進。2024年,企業因業務增長向法院申請信用修復。渝中法院結合企業履約情況、資産現狀及發展前景,精準區分“失能”與“失信”,逐步解除查封和失信限制措施,並出具信用修復證明,助力企業恢復正常經營。
截至2025年2月,涉案企業已清償全部債務,相關執行案件全部辦結,實現良性重生,員工就業得到有效保障。
該案通過“活封”“信用修復”等執行措施,探索了在依法執行前提下支持企業持續經營、促進債務清償的有效路徑,為服務市場主體發展、優化營商環境提供了實踐樣本。(陳詩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