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六屆〕第108號
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接受時俠聯同志辭職的決定
(2026年1月20日重慶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二條、《重慶市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工作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重慶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定:接受時俠聯同志辭去重慶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報重慶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備案,並報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糾錯】 【責任編輯:韓夢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