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重慶市稅務局發布了一批提示事項。提醒市民和企業主,2025年即將結束,以下稅費事項需要及時辦理。
1
確認2026年度個稅 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按照政策規定,2026年度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需要在2025年12月31日前登錄個人所得稅APP進行確認。目前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一共有7項,分別是: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及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
如果此前填報過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且可以在2026年度繼續享受,只需將2025年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一鍵帶入”確認即可。
如果是第一次填報專項附加扣除,或者需要新增2026年專項附加扣除項目,點擊個人所得稅APP首頁“重點服務推薦”模塊,填寫新增專項附加扣除項目的相關信息。如果發現某些信息填報錯誤或失效,可在“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頁面及時更正或刪除。
如因工作繁忙等原因未能及時確認,2025年度已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將自動視同有效並延長至2026年。
2
申請2024年度納稅信用復評
每年稅務部門會發布企業上一年度的納稅信用評價結果,如果對評價結果有異議,可以在2025年12月31日前申請復評。
申請納稅信用復評有線上和線下兩種方式。線上,納稅人可進入電子稅務局,依次進入“我要辦稅”—“納稅信用”—“納稅信用管理”—“評價年度”模塊,選擇需要申請復評的年份,點擊“申請調整”後進入申請頁面,系統會自動帶出納稅人具體扣分指標等信息,在“申請信用復評原因”欄填寫申請原因、上傳佐證資料,核對無誤後提交即可。線下,納稅人可前往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填寫《納稅信用復評(核)申請表》提交申請。
3
開立個人養老金賬戶並繳費
根據《關於全面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的通知》,自2024年12月15日起全面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個人養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願參加、市場化運營、實現養老保險補充功能的制度。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戶制,繳費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
《通知》規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實施個人養老金遞延納稅優惠政策。在繳費環節,個人向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繳費,按照12000元/年的限額標準,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據實扣除;在投資環節,對計入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的投資收益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在領取環節,個人領取的個人養老金不併入綜合所得,單獨按照3%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其繳納的稅款計入“工資、薪金所得”項目。
重慶稅務部門提醒,如需在次年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匯算中,享受個人養老金稅前扣除優惠,記得在當年12月31日前,完成個人養老金賬戶開立和繳費,才能在次年個稅匯算中享受稅收優惠。
4
繳納靈活就業人員
2025年養老保險
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要按時足額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無法以事後追補繳費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如果2025年養老保險費尚未繳清或者部分費款銀行批量扣款失敗,應於12月31日前完清繳費,跨年將不能再補繳。
線上辦理:市民可通過電子稅務局、“重慶稅務”微信公眾號、“社保雲繳費”微信小程序、“重慶稅務”支付寶生活號、渝快辦、雲閃付等渠道繳費。
線下辦理:可前往附近的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或社保所、辦稅服務廳以及市內郵儲銀行、工商銀行、農商行各營業網點辦理。
5
繳納2026年度城鄉居民
基本醫療保險費
2026年度城鄉居民醫保集中參保繳費期截止時間為2026年2月底,個人繳費標準為:一檔400元/人·年,二檔775元/人·年。
其中,在2025年12月底前參保繳費,連續參保人員從2026年1月開始享受待遇,未連續參保人員從2026年1月開始計算待遇等待期;在2026年1月至2月參保繳費的,連續參保人員從參保繳費的次月1日起享受待遇,未連續參保人員從參保繳費的次日起開始計算待遇等待期。除新生兒等特殊群體外,對未在居民醫保集中繳費期參保繳費或未連續參保繳費的人員,設置參保繳費後固定待遇等待期3個月;未連續參保繳費的,每多斷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礎上增加1個月待遇等待期。
市民可通過線上、線下多種渠道繳費:線上繳費,可通過電子稅務局、“重慶稅務”微信公眾號、“重慶稅務”支付寶生活號、“社保雲繳費”微信小程序、渝快辦、雲閃付等辦理;線下繳費,可到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村委會、辦稅服務廳以及市內郵儲銀行、工商銀行、農商行各營業網點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