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令施行兩年 菜市場“美顏燈”還沒關?-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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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2/22 08:35:10
來源:重慶日報

禁令施行兩年 菜市場“美顏燈”還沒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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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市部分菜市場,仍然存在使用生鮮燈的情況。記者 周盈 攝/視覺重慶

  暖紅色燈光下,豬肉色澤紅潤鮮嫩,買回家後卻黯然失色——這曾是不少消費者在菜市場遇到過的“生鮮燈美顏陷阱”。生鮮燈不僅誤導消費者判斷,更易成為變質食材的“遮醜布”。

  2023年12月1日,市場監管總局新修訂的《食用農産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確禁止在銷售生鮮食用農産品時,使用“對食用農産品的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

  如今兩年過去,生鮮燈是否真正“下崗”?消費者能否放心選購生鮮産品?連日來,記者走訪重慶多家農貿市場、大型商超,展開實地調查。

  實地探訪:

  商超合規到位

  農貿市場仍有“紅光”頑疾

  12月16日上午,記者走進沙坪壩三峽廣場永輝超市。生鮮肉類區內,豬肉、牛肉攤位均採用白色LED冷光燈,燈光下,肉品的紋理、色澤清晰自然,與真實狀態別無二致。“禁令&&後,我們就統一更換了燈具,現在用的都是符合規定的白光照明。”肉類區店員告訴記者,超市每月開展合規培訓,市場監管部門也會定期抽檢,商家不敢觸碰紅線。

  隨後,記者相繼走訪觀音橋大融城盒馬鮮生、南岸區新世紀超市等多家連鎖商超,發現各店均無生鮮燈,生鮮區普遍採用高顯色性白光照明,部分超市還在攤位醒目位置張貼了“無美顏照明 放心選購”提示。

  相比之下,部分農貿市場的情況截然不同。在沙坪壩陳家灣菜市場,肉類區被一片“紫紅色光暈”籠罩。一處標注“新鮮土豬肉”的攤位上,暗紅色的燈光將肉品映照得鮮紅欲滴。

  “這肉看著挺新鮮,怎麼燈光這麼紅?”記者以選購排骨為由詢問攤主。“燈亮堂,肉才好看,都是今早剛殺的,絕對新鮮。”攤主一邊麻利地剔骨,一邊回答道。當記者提及生鮮燈禁令時,攤主眼神閃爍,辯稱這是“普通紅燈,不違規”。

  旁邊一家同樣使用暖紅燈的肉攤老闆直言,自己清楚禁令要求,但“大家都用,我不用的話,肉看著沒賣相,肯定影響生意”。談及是否擔心被查處,他坦言“市場攤位多,監管不可能天天來,查到了再整改”。至於不換燈的原因,他無奈地&&:“現在生意不好做,換燈還要額外花錢,能省則省。”

  正在選購豬肉的張女士向記者分享避坑經驗:“現在買肉,我都會讓攤主把肉拿到自然光下看一看,再用手摸一摸質感。”她曾因輕信“燈光美顏”買到不新鮮的肉,如今消費時多了幾分警惕。市民張大爺則無奈吐槽:“菜市場好多肉攤都用這種紅燈,我們老年人眼神不好,根本分不清肉的好壞,只能認倒楣。”

  記者走訪兩江新區、南岸區等地多個農貿市場,發現都存在類似現象:有的攤位直接加裝紅色燈罩,有的在白光燈罩內嵌入紅色濾光片,更有部分水果攤用紫色燈光照射蘋果,讓果品看起來格外鮮亮誘人。這類違規照明現象,在管理相對松散的街邊生鮮小店尤為突出。

  線上探查:

  “新國標”噱頭暗藏貓膩

  違規燈具月銷數千盞

  線下市場“生鮮燈”禁而未絕,線上電商平台的違規銷售更是暗流涌動。

  記者在多個電商平台輸入關鍵詞“生鮮燈”搜索,發現大量相關商品仍在公開售賣。一家淘寶店舖內,一款標注“豬肉專用美顏燈”的商品月銷量高達2300盞,售價從幾十元到數百元不等。

  值得警惕的是,不少商家在産品詳情頁打“擦邊球”,赫然標注“新國標”“符合市場監管規定”“食品銷售專用燈”等噱頭,宣傳語中還聲稱“專業生鮮照明,還原食材本色”。

  記者以肉攤經營者身份諮詢店舖客服:“這款燈用了會不會被市場監管部門查處?”客服當即打包票:“放心用!我們這是新國標款,平時用紅白混合光提鮮,遇到檢查就調到全白光模式,絕對沒問題。”

  當記者追問“新國標具體指什麼標準”時,客服卻含糊其辭:“就是符合最新規定的,很多商家都在買,從沒反饋過被查的問題。”另一家店舖的客服更直接發來使用教程:“賣豬肉建議選75瓦紅白光款,3個燈就能照亮4平方米的攤位,照出來的肉比新鮮的還好看。”

  記者注意到,線上售賣的“生鮮燈”已形成細分品類——除了肉類專用的紅光燈,還有海鮮專用藍光燈、熟食專用暖光燈、蔬菜專用綠光燈等。部分高端款式配備遙控器,支持10級調光調色,宣傳語中不乏“好燈光=好生意”“無美顏不賣貨”等極具誘導性的表述。

  更值得關注的是,記者在某電商平台輸入“重慶 生鮮燈”搜索發現,有20余家本地燈具店提供線下配送服務。其中一家店舖聲稱“可上門安裝,保證符合本地要求”,但當記者進一步核實“本地要求”的具體內容時,對方卻以“到店詳談”為由挂斷了電話。

  監管部門回應:

  嚴查違規行為

  呼籲消費者積極舉報

  針對記者調查發現的問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第一時間作出明確回應:電商平台所謂“新國標”生鮮燈的説法,完全不符合現行規定。

  據介紹,《食用農産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中,並未提及“生鮮燈”及“新國標生鮮燈”的概念,目前也沒有針對此類燈具的專門國家標準,“生鮮燈”只是民間通俗説法。判斷商家使用的照明設施是否違規,核心標準為是否明顯改變生鮮産品真實色澤、誤導消費者。

  該負責人&&,近兩年來,重慶市場監管部門始終保持高壓整治態勢,持續強化對市場開辦者和食用農産品經營者的監督檢查,督促其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管部門不僅向社會發布禁止使用“生鮮燈”的提示函,還集中曝光了一批典型違法案件。其中,2024年1月查處的大渡口區玖禾生鮮超市案頗具警示意義——該超市因拒不整改違規使用生鮮燈的行為,被依法處以5000元罰款,相關案情被全市通報。

  “針對記者反映的情況,我們將立即組織核查,一旦發現商家使用照明設施誤導消費者,將責令其限期整改,並依法從嚴處罰。”該負責人&&,下一步,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推動線上線下監管同頻發力,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同時,呼籲廣大消費者若發現經營者違規使用“生鮮燈”,可及時撥打12315、12345等熱線舉報,監管部門將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生鮮燈“禁而不止”的現象,並非重慶獨有。記者查詢發現,近期浙江、廣東、四川等多地均曝光了類似問題。

  重慶工商大學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研究院研究員莫遠明分析,這一現象的根源主要有三方面:一是部分經營者逐利心態作祟,將“燈光美顏”視為提升銷量的捷徑;二是執法標準不夠細化,缺乏統一的量化參數指標,給違規商家留下了打“擦邊球”的空間;三是監管鏈條存在缺口,生産、銷售、使用等環節未能形成閉環監管,線上線下監管存在差異。

  莫遠明建議,應盡快&&全國統一的生鮮食用農産品照明技術標準,明確光照色溫、顯色指數等關鍵參數,讓執法監管有章可循;電商平台要切實壓實主體責任,對違規售賣“美顏燈”的店舖,採取下架商品、關停店舖等嚴厲措施;同時,要引導經營者轉變經營理念,靠燈光“美顏”吸引顧客,終究是飲鴆止渴。

【糾錯】 【責任編輯:李海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