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基層調解工作中存在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近年來,重慶市豐都縣司法局將調解作風整治作為“小切口”,系統性推進機制創新,全面規範人民調解流程,推動調解工作從“被動應對”向“主動作為”轉變,實現了調解效能、群眾滿意度、隊伍面貌和廉政水平的“四提升”,走出一條具有辨識度的基層治理現代化路徑。
圍繞“不作為”,豐都縣司法局擰緊“責任鏈條”,制定《人民調解崗位責任清單》,細化職責邊界;建立責任倒查與“信用黑名單”制度,對履職不力、違紀違規行為實行“一次違規、終身禁入”,形成有力震懾。
針對“慢作為”, 豐都縣司法局創新“考評導向”,&&績效考核辦法,將調解成功率、群眾滿意度、歸檔合格率作為核心指標,實施末位淘汰機制,實現了“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導向。同時,嚴格規範案件補貼發放流程,築牢資金安全防線。
為杜絕“亂作為”,豐都縣司法局織密“監督網絡”,開展季度案件質量檢查,糾正不規範文書,形成“檢查-反饋-整改-復查”閉環管理;推行縣、鄉、村三級回訪機制,以監督倒逼服務提升;設立案款專戶,實現調解人員與案款物理隔離,有效防控廉政風險。
在“優化流程再造”方面,豐都縣司法局推動調解服務提質增效,實施糾紛分級處置與限時辦結機制,明確不同類型案件的辦理時限,大幅壓縮辦理周期;推動調解力量下沉網格,化解基層矛盾隱患;全面推行調解過程與結果“雙公開”,群眾滿意度顯著提升。
通過“深化協同聯動”,構建多元共治格局,豐都縣司法局打造“1+4+N”大調解體系,整合縣調解中心、四大平台及多個專業調解組織資源;創新“三官一律”會商機制,跨部門協同攻堅“骨頭案”;在鄉鎮設立訴調對接工作站,實現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高效銜接,調解協議自動履行率達99.98%,人民調解工作面貌煥然一新。
豐都縣司法局相關負責人&&,下一步將繼續深化改革成果,推動人民調解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發揮更大作用,為構建和諧善治社會提供“豐都經驗”。(陳波 殷進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