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幼兒園收費行為,江北區教委、渝北區教委、兩江新區教育局等近日先後發布相關提醒,明確幼兒園收費項目、收費流程及退費標準等,並公布了違規收費舉報電話。
在收費項目上,江北區教委明確,幼兒園除收取保教費、住宿費、延時服務費(自願參與)及市政府批准的服務性收費、代收費外,不得再向幼兒家長收取其他費用。幼兒園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向幼兒家長收取與入園挂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等費用。
兩江新區教育局則規定:伙食費應當由幼兒園與家長委員會協商確定,伙食費應當存入膳食經費專用賬號;不得在規定的收費項目外以實驗班、特色班等特色教育為名向幼兒家長另行收取任何費用;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幼兒家長收取與入園挂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等費用;不得收取書本費(含學具等);不得以培養幼兒某種專項技能等為由另外收取費用等。
在收費時間方面,渝北、江北等地教育部門&&,幼兒園對入園幼兒按月或按學期收取保教費,不得跨學期或跨年預收。渝北區教委特別提醒,繳費時務必通過幼兒園對公賬戶轉賬,切勿通過個人微信、支付寶或現金等方式支付至私人賬戶或其他單位、公司賬戶,以保障資金安全。
江北區教委還提醒,家長應自覺抵制以“優惠預存”“折扣促銷”等名義誘導跨學期繳費的行為,避免因園方經營風險導致“退費難”“卷款跑路”等造成經濟損失。
【糾錯】 【責任編輯:李海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