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重慶2月10日電(李海嵐)重慶市生態環境局和重慶市公安局近日聯合印發《重慶市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辦法(2025年版)》,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公眾舉報環境違法行為最高獎勵達10萬元。
本次修訂舉報範圍從18項增加到34項,如擅自經營處置危險廢物、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重點排污單位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涵蓋更多生態環境違法行為。
在舉報途徑上,市民可撥打重慶市生態環境局舉報電話023—89071217以及重慶市公安局舉報電話023—63963682進行舉報,也可在“美麗重慶”微信公眾號留言舉報,還可以來信舉報,收信地址為重慶市兩江新區禮環南路102號,郵編:401122(需註明有獎舉報)。
在獎勵方式上,根據舉報線索查證屬實情況,給予500元、1000元、2000元獎勵,對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舉報情形,按罰款金額的5%給予獎勵。
同時,本次修還增加了匿名舉報、刑事案件舉報獎勵、突發環境事件獎勵、重復舉報獎勵等。對追究刑事責任的舉報情形,按照違法行為罰款上限金額的5%給予獎勵;對通過舉報避免或及時發現突發環境事件的,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等級相應給予10000元、30000元、50000元、100000元獎勵;舉報案件被查處後,違法者再次出現違法行為的,舉報人可繼續舉報並獲取獎勵。
【糾錯】 【責任編輯:李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