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重慶12月20日電(韓夢霖 劉巧)為加快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企業,着力推動科技創新與産業創新深度融合,重慶市科學技術局近日下發《企業科技攻關聯合行動計劃實施辦法》(試行)(下稱《實施辦法》),聚焦區縣重點産業發展需求,實施企業科技攻關聯合行動計劃。
據悉,《實施辦法》圍繞重慶“416”科技創新布局和“33618”現代製造業集群體系建設,將重點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等科技創新能力提升,同時支持企業聯合高校、科研機構等開展協同攻關。根據《實施辦法》,市級引導資金對單個項目支持額度不超過20萬元,鼓勵區(縣)聯合投入實施。
具體而言,企業需要通過“智匯攻關”數字化平台在線提出創新需求,重點明確擬解決的突出技術問題、擬採取的組織實施方式、擬達到預期目標以及資金投入總額等事項。平台將對創新需求進行評測,對於擬採取産學研協同攻關方式的,將推薦市內技術領域匹配度較高的科技人才(團隊)資源。對於擬採取“揭榜挂帥”方式組織實施的,支持市內外科技創新主體在線“揭榜”。
《實施辦法》規定,各區(縣)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推薦申報的攻關計劃項目,需符合以下條件:符合重慶市科技創新規劃部署或市區(縣)科技會商機制明確的重點任務;具有創新性、先進性,技術創新類項目應具有良好的示範性、帶動性、産出效益;單個項目總投資不低於40萬元,實施主體具有相應的研發保障能力,自籌資金投入比例不低於50%。
值得一提的是,企業通過“揭榜挂帥”方式實施,已經與合作單位、揭榜方簽訂研發合作協議(合同)並已經實際投入研發資金的項目,將得到優先推薦。
在項目組織與管理上,《實施辦法》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等聯合企業共同找準技術需求問題,制定研發方案、申報項目。已經與相應創新需求提出的企業簽訂協議的企業科技特派員可以作為項目負責人。此外,項目實施周期一般不超過2年,由區(縣)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日常監督管理和結題驗收。
項目實施全過程納入科研誠信管理,重慶市科學技術局將對項目經費到位情況、結題情況等開展抽查和績效評價,檢查評價結果作為攻關計劃滾動實施的重要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