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事’分辦”提升鄉村治理效能——重慶鄉村治理一線見聞-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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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2/06 08:45:36
來源:新華社

“‘三事’分辦”提升鄉村治理效能——重慶鄉村治理一線見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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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重慶12月5日電 題:“‘三事’分辦”提升鄉村治理效能——重慶鄉村治理一線見聞

  新華社記者李松、田金文

  冬日,在重慶榮昌區河包鎮黃檀村,一塊塊經過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後的稻田蓄滿了水,田裏養殖的小龍蝦明年三四月份就能上市,這對於剛獲得水稻豐收的農戶來説,又將多一份分紅收入。

  “別看現在大夥兒對村裏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滿意度很高,但去年這項工作剛實施的時候,可面臨着不少矛盾、糾紛呢。”黃檀村黨總支書記姚傑説,在打破田坎界限,把一家一戶的地塊聚攏起來統一改造的過程中,各種訴求一下子都出來了。

  有的人提出,“小田並大田”後,要找塊地自己繼續種,不流轉給大戶;有的人擔心,平整後的田塊水源會斷,糧食産量沒保障;有的人認為,把土地流轉給大戶,就種一季水稻,流轉效益差……“類似這樣近百個的群眾具體訴求和問題,如果一股腦兒全推給上級政府部門來解決,不僅解決效率慢,群眾對處理的結果還不一定滿意。”姚傑説。

  面對這樣的情況,重慶針對基層治理實施的“‘三事’分辦”的機制就能發揮作用。近年來,重慶在推動基層議事協商時,探索將群眾訴求按照“大事”“小事”“私事”進行分類處理,“大事”是指政府管理事項及公共服務事項,由政府部門負責解決;“小事”是村組公共事項及公益服務事項,由村支兩委牽頭,村組議事協商組織共同解決;“私事”是村民個人事務,由村民自行解決、互助解決或尋求市場服務解決。

  按照“民主協商、依法界定”等原則,重慶制定&&了行政村工作事項清單《涉村(社區)事項“四清單一目錄”》等制度文件,作為有序劃分“三事”的政策依據。有的試點區縣還對“‘三事’分辦”事項製作了事項參考表,群眾遇到問題可以很方便地對照表格,找到不同的責任主體。

  “農村承包地所有權歸村集體,使用權歸農戶,要進行田塊改造,很多的訴求回應、矛盾調解,當然屬於村組的公共事項,首先應該通過村組議事協商來進行解決。”榮昌區農業農村委副主任曹莉告訴記者。

  在黃檀村,由村支兩委牽頭負責,把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議事協商會開到了村民小組一級。在農家的院壩裏,村組幹部、村民代表、農田改造施工方等一道,歸攏群眾訴求,提出解決方案。

  “劃出適宜的田塊,通過發展稻蝦綜合種養,來提高稻田經濟産出效益。”“在地塊圖紙上提前留夠自留地塊,按需分配給相關農戶。”“村民代表和施工方一道下田踏勘,佈置輸水管網的具體走向。”……“村裏的事情群眾商量着辦,意見當面提,辦法一起出,自然能讓高標準農田改造升級這樣的‘民心事’更順民意,大夥兒都滿意。”黃檀村村民廖大澤説。

  “‘大事’政府牽頭來辦、‘小事’村組協商共辦、‘私事’引導群眾自辦。”重慶市農業農村委農村社會事業促進處處長劉明介紹,通過“‘三事’分辦”,合理界定政府、村組、村民的權責邊界,政府不再大包大攬,群眾也有責任擔當,村組還要動員村民互助,從而提高了鄉村基層治理效能。

  “‘三事’分辦”歸根結底是事要解決、責要履行。對於部分群眾需要自辦的“私事”,也並不是完全不管。如果群眾提出需求,相關的基層治理資源也可以參與調處。

  在重慶江津區德感街道一些村組,過去因徵地拆遷引發的家庭內房屋財産繼承糾紛不少。如果群眾有需求,以院落為單元的治理“微網格”也會幫助群眾做調解工作,人民調解員、法律顧問等還一同參與進來。“財産怎麼分、份額有多少……群眾的矛盾糾紛有了專業的人評理説話,就多了一些理性,少了一些火氣,家庭關係更和睦,基層治理才能更順當。”德感街道黨工委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完)

【糾錯】 【責任編輯:李海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