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為持續豐富保險産品供給,平安人壽推出“平安禦享金越(2025)終身壽險(分紅型)保險産品計劃”(以下簡稱“禦享分紅25”)及“平安禦享金越(2025)終身壽險保險産品計劃”(以下簡稱“禦享金越25”)。
禦享分紅25具備“現價確定成長+可享保單分紅”的屬性。面向分紅險客戶,平安人壽每年拿出分紅險可分配盈餘的70%及以上,與保單持有人分享公司分紅保險業務的經營成果。同時,禦享分紅25提供多種紅利領取方式可選,若選擇交清增額,紅利還可轉化為保額持續增長。
此外,禦享分紅25支持一張保單同時設置兩名被保人。當需要傳承時,可通過雙被保人變更為單被保人的系列操作,將保單傳承給孩子。
據悉,交費期滿一定年度後,禦享分紅25、禦享金越25的現金價值分別按照約2%、約2.5%確定增長至終身。
作為終身壽險産品,禦享分紅25、禦享金越25均提供身故保障,身故金持續增長至終身。通過指定身故受益人,客戶可將所積累的財富傳承給家人。
禦享分紅25、禦享金越25均支持保單貸款,最高可貸現金價值的80%。禦享金越25系列産品還可組合招財寶萬能賬戶,幫助客戶享受萬能賬戶結算。
》》》重要提示
(1)“平安禦享金越(2025)終身壽險(分紅型)保險産品計劃”由平安禦享金越(2025)終身壽險(分紅型)(簡稱禦享分紅25)、平安招財寶終身壽險(萬能型)(簡稱招財寶)組成。“平安禦享金越(2025)終身壽險保險産品計劃”由平安禦享金越(2025)終身壽險(簡稱禦享金越25)、平安招財寶終身壽險(萬能型)(簡稱招財寶)組成。您可根據實際保障需求與經濟承受能力合理規劃選擇保險産品計劃,也可選擇單獨購買上述保險産品計劃中的任一主險。
(2)平安招財寶終身壽險(萬能型)為萬能保險,其利益演示是基於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設,不代表公司歷史經營業績,也不代表對公司未來經營業績的預期,結算利率超過最低保證利率的部分是不確定的。
(3)平安禦享金越(2025)終身壽險(分紅型)為分紅保險産品,我們每年根據分紅保險業務的實際經營狀況確定紅利分配方案。分紅利益演示是基於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設,不代表公司歷史經營業績,也不代表對公司未來經營業績的預期,保單的紅利分配是不確定的,在某些年度紅利有可能為零。
(4)“紅利轉化為保額”指在投保禦享分紅25保險産品時可選擇“購買交清增額保險”的紅利領取方式。我們將依據被保險人當時的年齡,以紅利作為一次交清的凈保險費購買交清增額保險,增加禦享分紅25保險産品的累計交清增額基本保險金額。
(5)客戶在投保禦享分紅25時,可選擇以下任何一種紅利領取方式:累積生息及購買交清增額保險。在交費期滿一定年度後,分別比對不同紅利領取方式下預期生存總利益,交清增額保險方式下含分紅預期生存總利益更優。
(6)生存總利益包含禦享分紅25現金價值及累積交清增額現金價值。
(7)數據由利益演示表四捨五入取整所得。
(8)禦享分紅25可選擇雙被保險人,兩名被保險人由您與我們在投保時約定,並在保單上載明。若被保險人為兩人,則合同的保險期間自合同生效時起,至最後一名被保人身故時止。在禦享分紅25合同第7個保單周年日後,且禦享分紅25合同交費期間已屆滿,當兩名被保險人均生存時,您可向我們申請減少一名被保險人,經我們審核同意的,我們將在批單上載明留存的被保險人。
(9)交費期滿一定時間後,禦享分紅25、禦享金越25保單現金價值分別按約2.0%、約2.5%逐年遞增至終身。第2個保單年度後,禦享分紅25當年度保額=基本保險金額×(1+2.0%)(保單年度數-1),禦享金越25當年度保額=基本保險金額×(1+2.5%)(保單年度數-1)。具體時間因産品、交費期、被保人年齡等不同而存在差異。
(10)禦享分紅25及禦享金越25提供身故保障,具體責任詳見條款。
(11)財富傳承僅為保險金推薦用途,不屬於保險責任範圍。
(12)需滿足招財寶保單貸款、部分領取及禦享分紅25或禦享金越25保單貸款的規則限制,詳見保險條款。申請招財寶部分領取時,公司會收取相應的退保費用,第1保單年度3%、第2保單年度1%,第3-5保單年度1%,第6及以後各保單年度不收取退保費用。禦享分紅25或禦享金越25保單貸款額度為主險合同現金價值80%扣除各項欠款後的餘額,招財寶保單貸款額度為主險合同現金價值扣除各項欠款後的餘額的80%。每次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當未還貸款本金及利息加上其他各項欠款達到保險合同現金價值時,保險合同的效力中止。
(13)本資料所載內容僅供您理解保險條款所用,在某些情況下,我們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具體保險責任、責任免除、合同解除及其他內容詳見保險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