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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安全生産條例》施行 加強密室逃脫、劇本殺等新型娛樂業態安全管理

  新華網重慶7月2日電(韓夢霖)安全生産事關人民福祉,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7月1日,經重慶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的《重慶市安全生産條例》正式施行。當天舉辦的法規解讀發布會上,重慶市人大社會建設委副主任委員歐修權&&,《條例》重點從生産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産保障、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産權利和義務、安全生産的監督管理、生産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等方面進行規範,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産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重點行業領域和重點作業是事故防控的重點。當前,自建房仍存在較多隱患、極易導致事故發生,《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生産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安全使用建築物,不得擅自改變建築主體、承重結構、使用功能,不得擅自增加荷載、增加層數。

  針對近年來有限空間等危險作業施救不當導致傷亡擴大的事故多發現狀,《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生産經營單位進行爆破、吊裝、動火、臨時用電、危險裝置設備試生産、建(構)築物拆除作業,以及重大危險源、有毒有害、有限空間、臨近高壓輸電線路作業等危險作業,應當對作業現場進行安全風險辨識、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向作業人員告知應急措施等現場安全管理措施。

  《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物業服務區域的人流幹道、游樂健身設施、化糞池、地下車庫、充電樁、建築外墻等重點部位和重要設施開展檢查,對裝飾裝修區域開展巡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採取防範措施並發出警示。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報告。

  同時,針對人員密集場所以及密室逃脫、劇本殺等新型娛樂業態安全隱患情況,《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公眾聚集經營場所、地下經營場所、室內體驗、競技類新業態的生産經營單位應當按照規定設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並確保暢通;設置安全警示標誌,配備應急廣播、應急照明設施、安全監控系統等並確保完好有效。

  重慶集大城市、大農村、大山區、大庫區於一體,自然災害種類多、分佈地域廣、發生頻率高,極端天氣氣候事件時有發生。《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因大風、大雨、大雪、大霧、高溫等惡劣氣象條件或者地震、洪澇、地質災害、森林草原火災等災害可能危及生産、施工、經營場所或者人員人身安全的,生産經營單位應當停止作業,並採取應急處置措施;因特殊情況確需作業的,應當採取專門措施保障安全。

  此外,《條例》還完善了事故調查程序,持續推動事故預防、整改。為及時啟動安全生産救援工作,規定生産經營單位發生生産安全事故後,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並在1小時內逐級上報事故情況;為防止漏報、瞞報情況,規定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公安派出所等有關單位接到生産安全事故報告,應當立即報告負有安全生産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編輯: 韓夢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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