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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虛構事實欺騙、誘導他人捐贈將負法律責任

  《重慶市慈善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於9月1日起施行,備受社會各界關注。近日,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條例》的有關情況。

  對開展互聯網公開募捐、個人大病求助等作出規定

  近年來,我市慈善事業發展取得了可喜成績,但仍存在不少問題,亟待通過制定地方性法規進行規範。

  市人大社會委副主任委員歐修權&&,《條例》將我市行之有效的措施和經驗上升為法律規範,通過建立推進慈善事業發展的保障機制,完善政府支持性措施,強化部門聯合推動和監管作用,規範慈善活動。

  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委副主任李媛介紹,《條例》共三十三條,對慈善組織開展慈善活動、社會力量參與慈善事業、開展互聯網公開募捐、個人大病求助等作出了規定。

  《條例》明確每年9月5日中華慈善日所在周為“重慶慈善周”,相關部門、單位和慈善組織應當集中開展慈善宣傳;規定開展“重慶慈善獎”表彰,對在慈善事業中作出突出貢獻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予以表彰獎勵。

  明確提供虛假信息、虛構事實進行欺騙等的法律責任

  《條例》從實踐需要出發,對慈善組織發展、個人求助行為等重點內容予以細化明確。

  《條例》圍繞支持引導規範慈善組織發展,從慈善組織運行、監管、發展等三個方面予以規範,強調慈善組織應當依法開展慈善活動,履行其內部治理、慈善募捐與捐贈、項目管理、財産使用與管理、檔案規範、信息公開等10項義務,明確民政等部門加強對慈善組織和慈善活動及慈善信託備案的監督管理。

  《條例》對個人求助行為進行了規範引導。規定求助人應當對求助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明確了提供虛假信息、虛構事實欺騙、誘導他人捐贈的法律責任,同時明確廣播、電視、報刊以及網絡服務提供者對其發布的個人求助信息負有核實、風險防範提示、違法行為報告和協助處置責任。

  同時,《條例》還細化完善了落實稅費減免政策,引導社會廣泛支持,加強村(社區)慈善工作,加強慈善人才供給,加強社會激勵等有關促進措施。

  全面推進慈善組織信息和募捐項目信息公開

  相關部門將如何推動法規落到實處、早見成效?

  市民政局副局長鄧琳&&,民政部門將着力推進《條例》宣傳普及,加大慈善宣傳。在今年9月5日“中華慈善日”當天,將舉辦《條例》宣傳貫徹培訓視頻會,對全市各區縣民政局和慈善組織進行統一培訓,對《條例》進行全面解讀。

  鄧琳介紹,民政部門還將加大慈善組織和慈善人才培育力度,推進從業人員專業化、職業化。加強慈善組織和慈善活動監督管理,全面推進慈善組織信息和公開募捐項目信息公開,加強與相關部門協同監管和信息共享,加大部門聯合懲戒力度。引導社會各界參與,全面營造支持慈善事業的氛圍。

編輯: 韓夢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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