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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非公證繼承登記引入遺産管理人制度

  新華網重慶7月5日電(韓夢霖)近日,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發布消息,按照《民法典》及《國務院關于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的意見》的要求,重慶將遺産管理人制度引入辦理不動産非公證繼承登記,進一步簡化了申請人辦理不動産非公證繼承登記流程,這是重慶市不動産登記領域優化營商環境的又一舉措。

  6月22日,重慶市不動産登記中心(以下簡稱“登記中心”)受理了全市首個引入遺産管理人的非公證繼承登記。該非公證繼承登記所涉房屋位于渝中區大溪溝街道,其所有權人張先生于今年5月去世,目前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為其配偶和兒子。

  當天,張先生的配偶陳女士和兒子到登記中心申請辦理非公證繼承登記。二人商定後,由張先生的兒子擔任遺産管理人、配偶陳女士繼承房産(兒子放棄繼承)。根據相關規定,遺産管理人和取得不動産權利的繼承人共同作為申請人申請非公證繼承登記,其他同順序繼承人共同到場,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第二順序繼承人無需到場,且無需提交第二順序繼承人相關資料。因此,本次登記中的全體繼承人已到場。

  登記中心“非公證繼承登記”窗口工作人員隨即核驗了當事人的身份證明、不動産權證、親屬關係證明等,指導陳女士填寫了申請書、不動産繼承分配方案、書面承諾等相關材料。約1小時後,工作人員便完成了資料核驗、係統錄入、拍照確認等事項,並同步在門戶網站發布登記公告。根據相關規定,待15個工作日公告期屆滿且無異議後,登記中心將立即記載于不動産登記簿,並向陳女士發放不動産權證。

  據介紹,相比公證繼承收取約60元/平方米的公證費用,不動産登記機構辦理非公證繼承登記僅收取80元/套的登記費,極大減少了群眾繼承房産的費用和負擔。其次,將遺産管理人引入不動産非公證繼承登記後,遺産管理人根據《民法典》賦予的職責,負責遺産分配方案,有利于減少不動産繼承中的家庭矛盾和民事糾紛。不僅如此,以往辦理房屋繼承當事人要在公證處、登記中心往返多次,辦完所有手續最快也要3個月以上。引入遺産管理人制度後,辦理非公證繼承登記,除公告15個工作日,實際辦理時間僅需1個工作日,且支援郵寄,辦事群眾“只跑一次”即可取得不動産權證。

 

編輯: 張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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