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兵團醫療保障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衞生健康委聯合發出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兵團將把靈活就業人員、失業金代繳人員納入生育保險保障範圍。
通知明確,參加職工醫保的靈活就業人員同步參加生育保險,生育保險費由靈活就業人員在繳納職工醫保費時同步繳納,繳費基數按照其參加職工醫保繳費基數確定,繳費費率與各師市職工醫保單位繳費費率(含生育保險)保持一致;失業金代繳人員在參加職工醫保時同步參加生育保險,生育保險費在失業保險基金中直接列支,個人不需繳費。
在生育保險待遇方面,靈活就業人員、失業金代繳人員參加生育保險,可以享受兵團生育醫療待遇和生育津貼政策,生育津貼計發天數按國家和兵團規定的産假天數執行。
通知對繳費時長作了具體規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參保女性靈活就業人員分娩前生育保險已連續繳費滿12個月,且享受生育津貼期間處於生育保險參保有效狀態的可以申領生育津貼;在職工醫保待遇等待期後分娩但繳費不足12個月的,待繳費滿12個月後,可享受生育津貼。
此外,兵團還將未就業人員生育醫療費用納入保障範圍,已參加居民醫保且按規定繳納居民醫保費的未就業人員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由居民醫保基金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支付;生育保險男性參保人員未就業配偶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可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所在師市居民醫保有關待遇標准予以支付。
“我們將切實做好參保經辦、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待遇支付等工作,確保參保職工群眾享受到更加優質高效的醫保服務。”兵團醫療保障局待遇保障處相關負責人&&。 (鄭婭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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