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2024年第4次兵團行政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兵團廢止行政規範性文件19件,同時按程序印發《關於廢止一批兵團行政規範性文件的通知》。
近年來,兵團司法局按照上位法要求,結合兵團實際發展需要,加強對兵團行政規範性文件的監督管理,助力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根據兵團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規定,要求各級各部門高度重視並謀劃好“立改廢”工作,及時跟進抓好銜接落實,確保工作不斷檔。
按照“誰起草、誰負責,誰制定、誰清理”的原則,兵團先後組織開展兵團、師市、團鎮三級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4次,並提出要遵循依法、及時、公開原則,嚴格執行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流程,切實提升清理工作質效;要加強動態管理,堅持日常清理和定期清理、全面清理和專項清理相結合,清理結果和廢止文件目錄要通過下發通知、網站公布等方式向社會公布,確保公眾及時知曉;要做好工作銜接,切實加強事中事後管理,確保不因文件被廢止而影響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上級要求在兵團的貫徹落實。
【糾錯】 【責任編輯:周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