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八師石河子市印發《安全生産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包容免罰清單(試行)》(以下簡稱《包容免罰清單》),明確12項安全生産輕微違法行為,在一定條件下可酌情免予處罰。
據介紹,這12項輕微違法行為包括3項首違免罰行為和9項輕微不罰行為,如生産經營單位未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如實記錄、對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間少於有關標準規定、危險化學品生産安全生産許可證有效期內註冊地址發生變更但未按時限要求申請變更等。對違法情節輕微、未造成危害後果或不良社會影響的違法行為,相關部門原則上採取説服教育、勸導示範、警示告誡、簽訂《免罰告知承諾書》等監管方式,督促當事人糾正違法行為、消除危害後果,實行有條件的輕微違法免罰。
八師石河子市應急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包容免罰清單》的印發,既體現行政執法的尺度,又彰顯監管部門的執法“溫度”,將激勵市場主體及時自我糾錯,消除、減輕社會危害後果。同時,根據相關要求,執法人員在日常執法過程中,將準確把握《包容免罰清單》實施的範圍、依據和條件,在實際執法工作中做到精準適用,幫助企業剖析深層次原因、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有效管控各類安全風險,助力師市營造“法治、誠信、高效、包容”的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