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頻道>>專題   “同一地點違章105次被罰萬元”事件引發爭議               編輯/製作: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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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0部電子警察拍下四成交通違法攝影報道/李世貴張耀
  700部電子警察拍下四成交通違法攝影報道/李世貴張耀
700部電子警察拍下四成交通違法攝影報道/李世貴張耀
交通管理高科技 移動"電子警察"
杜寶良在這裡糊裏糊塗地違章105次,接到罰單時頭都大了 ■攝影/本報記者 錢冰戈
交通協管員正在拍攝違章
違章車被查扣。信報記者 王 巍/攝


為了躲避電子眼、交警,司機在行駛時私自將車牌卸下

“同一地點違章105次被罰萬元”事件引發爭議


  新華網記者 南辰 北京6月5日電 近日,在北京賣菜的安徽來京司機杜寶良,因為在同一地點交通違章105次、被罰款10500元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在記者看來,杜寶良105次同樣的交通違章既顯示了“電子警察”執法的威力,又暴露出北京市交通管理工作上的某些疏漏。
  
“百次違章事件”暴露出的最大漏洞就是目前交通管理部門對於交通處罰不承擔任何通知責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只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提供記分查詢方式供機動車駕駛人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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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法司機在執法站看自己的違法記錄。通訊員 張 耀/攝

新華時評:“以罰代管”不能再繼續下去了

司機正在接受違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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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眼”不能再玩捉迷藏 漫畫/許英劍

“現代化”不能成為“算計”百姓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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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張罰單罰款超萬元:為警示還是為罰款評

第一百零五次罰款 (6日留言)

一地點竟105次違章? 交通管理不能“以罰代管”

請給“違章大王”一個改過的機會

“電子警察”不能只以罰款為己任
105張罰單暴露交通執法缺陷
交通罰款——你的目的究竟是什麼?
專家:有悖法理
北京電子警察以罰代管,司機慘了
執法豈能不教而誅
在一個地點竟有105次違章?
105次相同違章罰款萬元 交通管理該怎麼管?評
三問執法 北京司機同一地點違章被罰萬
105次同一地點闖禁行 司機接到10500元罰單
 

機動車號牌上路行駛搗鬼之伎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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