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1日電(記者趙旭)對標北京新中考改革方案,北京市教委1日公布《北京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明確各科考試時間、等級成績劃分標準、實驗操作指導意見等。現八年級學生起將適用該方案。
9月26日,北京市教委發布新中考改革方案,優化考試方式和成績呈現方式,根據不同學科特點,將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分為考試、考查和考核三類。其中,中招錄取計分科目由此前的10門減至6門,歷史、地理、化學、生物學四門為考查科目;道德與法治科目筆試實行開卷考試,強化了綜合素質評價的運用;物理科目將實驗操作計入中考成績。此次公布的實施方案為新中考改革配套文件。
在考試時間安排上,中考堅持隨教隨考隨清,地理、生物學和信息科技安排在八年級第二學期末;體育與健康現場考試、藝術、勞動、綜合實踐活動安排在九年級第二學期;道德與法治、語文、數學、外語(筆試)、物理、歷史、化學安排在九年級第二學期末。外語聽力和口語考試仍採取計算機考試方式,與筆試分離,有兩次考試機會,分別安排在九年級第一學期和第二學期。
實施方案規定了考查科目等級成績的確定方式。歷史、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考查科目等級成績分為A、B、C、D四個等級。其中C等及以上為合格,D等為不合格。每門科目成績達到原始分滿分的85%(含)以上為A等,原始分滿分85%以下至滿分的70%(含)為B等,原始分滿分的70%以下至滿分的60%(含)為C等,原始分滿分的60%以下為D等。
在成績的應用方面,用於初中畢業時,所有科目合格方可畢業,凡考試不合格的,各區教委制定補考辦法,補考成績只計合格/不合格;用於中招錄取時,6門考試科目原始成績計入中招錄取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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