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信息保護法》施行一年 北京檢方公開典型案例
2022-11-06 13:46:55 來源: 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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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1月1日,《個人信息保護法》頒佈施行一周年,該法專設公益訴訟條款,明確將個人信息保護納入檢察公益訴訟法定領域。截至目前,全市檢察機關針對侵害個人信息安全、損害公共利益的行為,共立案辦理公益訴訟案件188件,制發訴前檢察建議13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9件,要求違法行為人承擔損害賠償金95萬餘元,均獲人民法院判決支持。

  《個人信息保護法》第七十條規定,個人信息處理者違反本法規定處理個人信息,侵害眾多個人權益的,人民檢察院、法律規定的消費者組織和由國家網信部門確定的組織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全市檢察機關依法辦理的案例,揭開了居民個人信息是如何被洩露的。

  非法售賣身份信息

  2021年2月至9月,劉某某通過網絡收集不特定人員的姓名、公民身份證號碼等個人信息,經委託他人查詢對應的手機號碼後,將上述信息統一對外售賣。經鑒定,劉某某售賣公民個人信息2.7萬條,違法所得共計人民幣7.8萬餘元。通州區人民檢察院在指控劉某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同時,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劉某某刪除信息數據、公開賠禮道歉,並承擔賠償金7.8萬餘元。

  “暗網”獲取財産信息

  2020年9月至2021年5月,李某某使用翻墻軟體登錄“暗網”獲取大量包含姓名、電話、金融賬號、貸款信息、購物清單等內容的公民個人信息,後利用具有匿名功能的聊天軟體售賣,涉案信息達900萬餘條,獲利人民幣10萬餘元。順義區人民檢察院在指控李某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同時,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李某某刪除信息數據、公開賠禮道歉,並承擔賠償金10萬餘元。

  客服倒賣軌跡信息

  2020年至2021年間,航空公司客服外包工作人員秦某某、李某某利用航空公司客服後&系統,非法獲取並出售乘客的行蹤軌跡信息3000余條,身份證件號碼、通訊&&方式等其他公民個人信息400余條,累計非法獲利人民幣6.5萬餘元。朝陽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刪除信息數據、公開賠禮道歉,並承擔賠償金6.5萬餘元。法院經審理後對秦某某、李某某判處刑罰。 (記者 張宇)

  (原標題:《個人信息保護法》施行一年 北京檢方公開典型案例 居民個人信息是這樣洩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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