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布魯塞爾4月2日電(記者于躍 王子辰)歐盟法院2日裁定,波蘭、匈牙利和捷克在2015年拒絕接收和安置難民的行為違反了歐盟法律。三國或將面臨罰款。
因未履行歐盟關于成員國安置難民的決定,歐盟委員會于2017年將這三個歐盟成員國告上法庭。
2015年難民潮高峰之際,歐盟對來自敘利亞、伊拉克等戰亂地區的難民分配至各成員國進行安置。這些難民多數經由希臘、意大利等“門戶國家”前往歐洲其他國家。
根據歐盟法律,歐盟委員會或其他歐盟成員國可以對未按歐盟法律承擔規定義務的成員國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