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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強提出“16+1合作”應長期堅持的四項原則

2016年11月05日 23:13:01 來源: 新華社

    新華社裏加11月5日電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當地時間5日下午在裏加出席第六屆中國-中東歐國家經貿論壇並發表主旨演講時提出“16+1合作”應長期堅持的原則。

    李克強表示,5年來“16+1合作”日趨成熟、漸入佳境,年年都有新成果、新氣象,積累了不少寶貴經驗,值得認真總結,並長期堅持。

    一要平等協商、互尊互助。始終相互理解、相互支援,不強加于人。

    二要互利互惠、合作共贏。發揮各自優勢,取長補短、互通有無。

    三要開放包容、攜手同行。“16+1合作”是中歐合作的組成部分和有益補充,不排斥第三方。

    四要聯動發展、共創共用。注重共同參與、彼此發展戰略對接,堅持創新引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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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余申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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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強提出“16+1合作”應長期堅持的四項原則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當地時間5日下午在裏加出席第六屆中國-中東歐國家經貿論壇並發表主旨演講時提出“16+1合作”應長期堅持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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