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是我國最大的經濟特區,具有實施全面深化改革和試驗最高水準開放政策的獨特優勢。支援海南逐步探索、穩步推進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分步驟、分階段建立自由貿易港政策和制度體係,是習近平總書記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改革開放重大舉措,是黨中央著眼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深入研究、統籌考慮、科學謀劃作出的戰略決策。
圍繞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在有效監管基礎上,有序推進開放進程,推動各類要素便捷高效流動,形成早期收獲,適時啟動全島封關運作。2025年前,適時全面開展全島封關運作準備工作情況評估,查堵安全漏洞。
對貨物貿易,實行以“零關稅”為基本特徵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安排。全島封關運作前,對部分進口商品,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全島封關運作、簡並稅制後,對進口徵稅商品目錄以外、允許海南自由貿易港進口的商品,免征進口關稅。
在實現有效監管的前提下,建設全島封關運作的海關監管特殊區域。對貨物貿易,實行以“零關稅”為基本特徵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安排。對服務貿易,實行以“既準入又準營”為基本特徵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舉措。
深化戶籍制度改革,進一步放寬戶口遷移政策,實行以公民身份號碼為唯一標識、全島統一的居住證制度。賦予行業組織更大自主權,發揮其在市場秩序維護、標準制定實施、行業糾紛調處中的重要作用。賦予社區更大的基層治理許可權,加快社區服務與治理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