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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圈大事件!《期货公司声誉风险管理规则》今日起施行

马爽 中证金牛座

  1月31日,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期货公司声誉风险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的通知。通知称,《规则》已经第六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规则》共四十一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明确声誉风险及声誉事件定义、提出声誉风险管理的总体原则、要求期货公司确定声誉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 、要求期货公司确定声誉风险的覆盖领域和管理机制、规范声誉风险的处理流程与应对措施、明确自律管理要求和适用范围。

  对于起草《规则》的原因,中期协表示,是为了引导期货公司有效管理声誉风险,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维护期货行业形象和市场稳定,协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借鉴境内外实践经验,结合我国期货行业实际,起草了《规则》。

  声誉作为期货公司长期培育积累的无形资产,不仅是期货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构成要素,也是确保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战略资源,加强期货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培育和维护期货公司及行业的良好声誉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声誉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已成为期货公司风险管理的重要课题。

  中期协表示,随着期货行业机构规模的逐渐扩张、期货公司产品的日益多样化、复杂化以及金融市场全球化趋势的不断发展,在新时期资本市场形势下期货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日趋重要,且单一机构的声誉风险可能传导至其他机构,从而引发系统性风险。此外,近年来,期货市场声誉事件有所增多,同时随着互联网快速发展,新闻和信息传播方式发生巨大变化,舆情信息更加多元复杂,交互性增加、隐蔽性增强、不可控性增大,对期货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另外,期货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声誉风险管理意识存在个体差异,部分工作人员对声誉风险的内涵及重要性缺乏深刻认识, 存在把声誉风险管理与公司风险管理、业务发展等割裂开来的情况。考虑到期货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协会有必要在声誉风险管理方面建立统一的制度规范,从总体框架和具体操作上对期货公司开展声誉风险管理提出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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