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小鹏汽车11月交付量4,224台 P7成新势力最快交付破万车型

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

胡雨 林倩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胡雨 林倩)据中国证券业协会12月4日消息,为规范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行为,促进提升保荐业务执业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制定并发布了《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以下简称《保荐业务规则》),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新证券法赋予协会制定和实施证券行业自律规则,教育和组织会员及其从业人员遵守证券法律、行政法规,监督、检查会员及其从业人员行为等自律管理职责。为恪守职责,全面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度,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协会坚持“自律、服务、传导”职责定位,更加突出前瞻性引导、预防性规范作用,建立自律导向的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

  《保荐业务规则》是针对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其他从事保荐业务的人员提出的自律管理要求。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是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重大变革,要求保荐机构必须健全与之相适应的能力和责任体系。《保荐业务规则》的出台对于促进形成权责清晰、运转协调、相互制约、各负其责的“看门人”机制有着重要意义。

  《保荐业务规则》建立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自律约束机制,进一步加强执业质量的正向激励。通过完善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保荐代表人名单分类机制、公示和推广以及即时响应等多种自律管理机制,积极发挥自律管理的协同作用,构建区别于行政监管,差异化、市场化的自律约束、道德约束、诚信约束、声誉约束机制。

  《保荐业务规则》针对保荐业务重点和薄弱环节补短板、建制度,有助于完善保荐机构履行勤勉义务的示范标准,进一步压实“看门人”责任。通过建立保荐执业规范,提升保荐业务内控要求,细化保荐机构尽职调查责任标准,加强证券中介机构协作,促进各方主体归位尽责,形成市场合力。通过强化保荐机构对保荐代表人的管理职责,进一步督促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勤勉尽责,提升专业水平和执业质量。

  协会指出,《保荐业务规则》发布实施后,各保荐机构应当将《保荐业务规则》的相关要求落实到具体投资银行业务、从业人员管理之中,切实加强保荐项目质量控制,增强投资银行业务管理水平,提升保荐代表人、其他从事保荐业务的人员的道德水平和专业能力,有效防范风险,推动证券行业高质量发展。

中证网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与作品作者联合声明,任何组织未经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以及作者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凡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更好服务读者、传递信息之需,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