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行业率先放开发用电计划

7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出台《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2018年选择煤炭、钢铁、有色、建材等部分重点行业电力用户,率先全面放开发用电计划试点,进一步扩大交易规模,完善交易机制,形成新的改革突破口和着力点。中国电力体制改革再进一步。

两部门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加快放开发用电计划,扩大市场主体范围,积极推进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在总结已有工作基础上,提出了下一步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的重点措施,对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加快放开发用电计划,扩大市场主体范围,积极推进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在发电方面,加快放开煤电,有序推进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分布式发电参与交易,规范推进燃煤自备电厂参与交易。在用户方面,放开所有符合条件的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用户,支持放开年用电量超过500万千瓦时以上的用户,积极支持用电量大的工商业、新兴产业、工业园区、公共服务行业等用户进入市场,2018年全面放开煤炭、钢铁、有色、建材4个行业用户发用电计划。在售电方面,将履行相关程序的售电企业视同大用户参与交易,鼓励售电公司扩大业务范围,靠降低成本和提供增值服务参与竞争,支持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从事售电业务,积极支持售电公司代理中小用户参与交易。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要进一步提出,结合实际统筹发用电侧放开节奏,明确放开各类发电企业、用户进入市场的时间,明确放开比例,完善准入退出机制。鼓励跨省跨区网对网、网对点交易,对有条件的地区,有序支持点对网、点对点交易,支持清洁能源开展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完善市场主体注册制,进入市场的发电企业、用户和售电公司等均要完成注册程序,成为合格市场主体。规范市场主体交易行为,要求市场主体按照交易规则参与各类交易,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管,同时明确要求各地有关部门最大限度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完善中长期合同交易电量价格调整机制,交易双方在自主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在合同中约定建立固定价格、“基准电价+浮动机制”、随电煤价格、产品价格联动或随其他因素调整等多种形式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交易合同纠纷协调仲裁机制,保障电力市场健康运行。深入推进电力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开展信用评价,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上述负责人表示,《通知》明确,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发用电计划放开,选择4个行业全面放开发用电计划是重要举措,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是重要目标,为此《通知》专门配套制定了《全面放开部分重点行业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实施方案》指出,煤炭、钢铁、有色、建材4个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在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已经参与了市场化交易,市场经验丰富,试点全面放开发电用计划具有较好的基础。通过先行先试,有利于充分还原电力商品属性,理顺和打通电力及其上下游行业的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形成全产业链价格联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协同发展格局,进而有效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平稳健康运行。同时要求坚持“应放尽放”、规范有序、完善机制、保障安全、清洁发展的原则推进工作。

煤钢等四行业发用电计划今年全面放开

2018年全面放开煤炭、钢铁、有色、建材4个行业用户发用电计划。

  7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为此专门配套制定了《全面放开部分重点行业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积极支持用电量大的工商业、新兴产业、工业园区、公共服务行业等用户进入市场,2018年全面放开煤炭、钢铁、有色、建材4个行业用户发用电计划。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方案还提出,各地要取消市场主体参与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的限制。支持重点行业电力用户与水电、 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等清洁能源开展市场化交易,可适当减免交叉补贴,并可通过协商适度降低跨省跨区输电价格。

  自主协商确定市场化定价

  新一轮电改启动以来,电力市场化交易正加速推进。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共成立北京、广州两个区域性电力交易中心和32个省级电力交易中心。

  据中电联数据显示,2017年全年市场化交易电量约1.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超过60%,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5.9%,比重比上年提高7个百分点;其中10家大型发电集团合计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的66%,占这10家大型发电集团上网电量的33%。

  实施方案提出,鼓励重点行业电力用户全部开展市场化交易。各地在落实清洁能源配额的前提下,积极推进4个重点行业电力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全部放开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用户。煤炭、钢铁、有色、建材等行业电力用户全电量参与交易,通过市场交易满足用电需求。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4个重点行业是高耗能行业,电力需求较大,且又竞争充分,市场化程度较高。目前,这4个行业的许多企业已经有了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经验,为全面放开发用电计划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林伯强表示,以前通过市场化交易,对电力用户来说,曾经有过1度电能够降1毛钱的情况,但在目前煤炭价格上涨的背景下,火电电价将不会有那么大的优惠。

  他解释说,煤炭价格上涨,但计划内电价受政府管制,所以并不会出现明显上涨。而计划外的市场化交易电量,虽然煤炭价格上涨,但由于整体电力过剩,所以约束了电力价格的上涨幅度,但又因目前电力过剩情况较前两年有改善,且局部偶尔还出现电力供应紧张的情况,所以电价不会有太大的优惠幅度。“综合来看,市场化交易对电力用户来说,不会吃亏,但也不会占很大便宜。”

  实施方案要求,2018年起,煤炭、钢铁、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电力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不再执行目录电价。上述电力用户可选择与各类型发电企业开展市场化交易,并明确双方可自主协商确定市场化的定价机制。鼓励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在签订电力市场化交易合同时自主协商,约定建立“基准电价+浮动机制” 的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

  方案指出,双方协商一致的,全部放开发用电计划和电价。用户也可参与集中竞价交易,或向售电公司购电。

  取消跨省市场化交易限制

  在电力市场化交易中,发电企业作为供给端也是重要参与者。

  据川财证券研报显示,广东省6月月度电力市场化集中竞价交易于近日结束,从成交结果来看,市场所属部门统一出清价差为负39.30厘/千瓦时,上月出清价差为负42厘/千瓦时,交易价差继续缩窄。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推进,用户端的扩大将改善电力供需关系,市场化交易价差有望持续缩窄,利好优质电力企业。

  目前,多地推进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据中电联数据显示,2018年一季度,省内市场化交易电量合计2576亿千瓦时,占全国市场化电量的比重为77.5%,省间(含跨区)市场化交易电量合计702亿千瓦时,占全国市场化电量的比重为21.1%。

  不过,也有发电企业在跨省跨区域进行电力市场化交易中遇到问题。一家华北地区火电厂员工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其所在电厂专门成立营销部门,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去年有近三成电力就是通过市场化交易,在一些企业那里已经有了一定口碑。但在参与过程中也发现,有部分地方基于对本地电厂企业的保护等原因,存在对其他地区发电企业售电配额的限制。

  针对这一现象,实施方案指出,逐步放开重点行业电力用户参与跨省跨区交易。各地要逐步取消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参与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的限制,允许重点行业电力用户跨省跨区购电,首先鼓励跨省跨区网对网、网对点的直接交易,对有条件的地区,有序支持点对网、点对点直接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方案明确,为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支持重点行业电力用户与水电、 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等清洁能源开展市场化交易。尽快建立清洁能源配额制,电网企业、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应按要求承担相关责任,落实清洁能源消纳义务。

  实施方案提出,重点行业电力用户与清洁能源开展市场化交易,可适当减免交叉补贴;鼓励参与跨省跨区市场化交易的市场主体消纳计划外增送清洁能源电量,并可通过协商适度降低跨省跨区输电价格。

  华北电力大学教授袁家海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由于我国资源和负荷分布的不均衡性,加之西北可再生能源富集省份本地消纳空间有限,加快推进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对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意义重大。

电改再进一步

自2015年启动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电力市场建设加速推进。2018年上半年,市场化交易电量累计突破80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6%。

  中国电力体制改革再进一步。7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出台《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18年选择煤炭、钢铁、有色、建材等部分重点行业电力用户,率先全面放开发用电计划试点,进一步扩大交易规模,完善交易机制,形成新的改革突破口和着力点。

  自2015年启动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电力市场建设加速推进。2018年上半年,市场化交易电量累计突破80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6%。

  上述两部委同步出台的《全面放开部分重点行业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指出,煤炭、钢铁、有色、建材4个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在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已经参与了市场化交易,市场经验丰富,试点全面放开发用电计划具有较好的基础。

  “通过今年4个行业试点的工作积累,后几年我们根据各行业的实际特点逐步增加全部放开发用电计划的行业数量,真正实现电力市场化改革稳妥和积极的推进。”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根据《实施方案》,试点全面放开4个行业发用电计划,用户全电量参与交易,具备条件的,同步放开发用电计划和电价,由用户和发电企业自主协商确定供电方式和价格机制,逐步放开参与跨省跨区交易限制,支持用户与清洁能源开展市场化交易。要求做好发用电计划放开和推进市场化交易完善交易机制的有效衔接,用户和发电企业无法协商一致的,可先放开发用电计划,用户价格暂按当地目录电价标准确定。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用户和发电企业签订合同时自主协商,约定建立“基准电价+浮动机制”的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明确“基准电价”和“浮动机制”的协商原则,继续支持资源综合利用和落实惩罚性电价。要求规范4个行业用户交易行为,推进签订中长期合同,确保安全稳定供电。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合同执行。

  《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加快放开发用电计划,扩大市场主体范围,积极推进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在发电方面,加快放开煤电,有序推进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分布式发电参与交易,规范推进燃煤自备电厂参与交易。在用户方面,放开所有符合条件的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用户,支持放开年用电量超过500万千瓦时以上的用户,积极支持用电量大的工商业、新兴产业、工业园区、公共服务行业等用户进入市场。在售电方面,将履行相关程序的售电企业视同大用户参与交易,鼓励售电公司扩大业务范围,靠降低成本和提供增值服务参与竞争,支持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从事售电业务,积极支持售电公司代理中小用户参与交易。(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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