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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股转公司就深化新三板改革六项自律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王红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新三板深化改革细则出炉。今日,证监会就修订后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新起草的《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全国股转公司配套制定和修订了六件自律规则并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包括:《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下称《股票公开发行规则》)、《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修订了《分层管理办法》《股票定向发行规则》《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股票交易规则》。

  《股票公开发行规则》内容包括,向不特定合格投资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业务,就发行主体、发行条件、审议程序、发行承销、进入精选层等方面做出系统性规定。

  记者了解到,《分层管理办法》规定,将根据三层市场结构,完善不同市场层级的准入退出条件及调整安排,并明确挂牌同时可进入创新层。

  同时,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修订中将进一步改进现行定向发行业务规则,包括取消单次发行新增股东35人的限制等内容。

  信息披露方面,本次改革对基础层、创新层和精选层挂牌公司的临时和定期报告做出差异化披露安排:精选层参照上市公司标准制定披露和监管制度;创新层适度降低信息披露要求;基础层突出信息披露的客观描述及风险信息的揭示。

  《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中要求精选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实行累积投票制;明确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等。

  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股票交易规则》中明确精选层公司实行连续竞价交易方式,设置市价订单类型和价格稳定机制,新增盘中临停机制;基础层、创新层公司提高现行集合竞价交易的撮合频次。

  全国股转公司新闻发言人表示,除了上述6件规则以外,全国股转公司还将修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则》,会同中国结算、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制定、修订细则及指引指南等操作性文件。(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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