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美康:与隆鼻手术去世女孩家属达成和解协议并给予补偿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APP讯(实习记者 胡雨)利美康(832533)1月10日下午发布公告,在云岩区委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协调下,公司已于2019年1月8日与家属达成和解协议,给予家属补偿,全面解决双方所有的纠纷,双方不再对此事提出任何主张。
1月3日一名年仅19岁少女夏某某在贵州利美康外科医院(以下简称“利美康医院”)接受隆鼻手术时意外身亡引发各方关注,涉事医院母公司利美康为新三板挂牌公司。事发后公司股票自1月7日起紧急停牌。
1月7日凌晨贵阳市云岩区卫计局发布情况通报确认,患者夏某某实施的手术为“隆鼻术,鼻延长、双侧耳软骨鼻尖综合塑形”术,执刀医生为利美康医院外科门诊主治医师张某某。手术过程中夏某某出现四肢强直痉挛等情况,转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关于医疗损害鉴定工作正同步进行,对于是否存在医疗损害、是否存在医疗过错等问题,正配合省、市卫健部门进行深入调查。
1月7日下午贵阳市云岩区卫计局相关工作人员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目前患者(家属)已经申请了尸检和医疗事故鉴定,需要等这两个结果出来以后,我们会在省卫计委指导下再做进一步处置。”
利美康今日在公告中表示,公司会继续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并持续披露进展事项,本公司也将自查自纠,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