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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印委员:要建设海洋强国首先要维护好海洋权益

分享到微信2013-06-06 14:16 | 评论 | 分享到: 作者: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3月6日电 (记者苏楠)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总经理李长印在3月5日下午的政协小组讨论会上说,我国提出要建设“海洋强国”,这不仅是“中国梦”的一部分,也是所有中国人的梦想。但建设“海洋强国”一个最重要的前提就是要保护好海洋,保证国家的海洋权益不受侵犯。
    李长印说,中国拥有近300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2012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超过5万亿。海洋资源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中某些资源可能超越陆地资源,在国家资源战略中占据主导地位。所以我们要保护好海洋。
    “保护好海洋有两层意思。一是要保证海洋生态的和谐,保证海洋不被污染。二是要维护好国家的海洋权益。”李长印解释说。
    对于“海洋维权”,李长印提出三点建议。首先要加强海军建设,加大海军主战装备的发展力度。其次要加大海上执法力量的建设。整合渔政、海监、缉私等海上执法力量,形成有力的“拳头”,提高海洋执法力量的装备水平,建设一批吨位大、速度快、应对能力强的执法船艇。第三要发展海洋科技。要开发利用海洋,首先要知道海洋里都有什么,这就和海洋科技的发展息息相关。
    “当然,普及国民的海洋知识,提高国民的海洋维权意识、海洋经济意识也是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李长印说。
    海洋强国是指在开发海洋、利用海洋、保护海洋、管控海洋方面拥有强大综合实力的国家。十八大报告提出,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当前,中国经济已发展成为高度依赖海洋的外向型经济,对海洋资源、空间的依赖程度大幅提高,在管辖海域外的海洋权益也需要不断加以维护和拓展。这些都需要通过建设海洋强国加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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