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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房管局发布房地产消费警示 提醒消费者不要接受“首付分期”服务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APP讯(记者 张玉洁)2月14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房地产消费警示公告,指出房地产调控的不断深入导致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销售周期变长,资金回笼变慢,不排除极个别项目因资金紧张出现违规销售现象,提醒消费者购房要注意五大方面风险,包括严格遵守限购政策、不要购买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不要随意交纳“电商费”“会员费”“信息咨询费”等、不要接受“首付分期”购房服务以及谨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鼓励消费者对违规违法行为携带相关证据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

  郑州市房管局表示,购房资质方面,消费者对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公司许诺补缴社会保险、个税或代办相关证明等虚假宣传,包括不法人员推销有偿办理相关交易手续的行为,要保持高度警惕,切记不要轻信,以免上当受骗。

  房屋交易条件方面,郑州房管局强调,二手房交易须查看产权证书,新建商品房须查看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发现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可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向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举报。

  警惕购房首付金融服务风险方面,郑州房管局表示,消费者在购房资金不足时,不要参与开发企业、中介公司或个人提供的“首付分期”服务。如发现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有涉及为购房人垫付首付款或采取首付分期等其他形式变相垫付首付款,通过任何平台和机构为购房人提供首付融资,以任何形式诱导购房人通过其他机构融资支付首付款,组织“众筹”购房等违规行为,立即向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和金融管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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