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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保GDR招股书获批 保险业首单GDR发行进入倒计时

黄一灵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黄一灵)6月12日晚,中国太保在上交所、香港联交所及伦交所三大平台发布公告称,公司申请发行GDR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已于伦敦时间6月12日获得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批准。

  中国太保已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时间安排刊发GDR招股说明书,该招股说明书并非针对境内投资者刊发。

  此前,中国太保已于6月2日公告GDR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并与瑞再签订基石投资协议等事宜,6月10日披露上市意向函。此次发行完成后,中国太保将成为国内首家发行GDR的保险公司、首家A+H+G(上海、香港、伦敦)上市的保险公司。

  根据有关公告,中国太保拟初始发行不超过1.03亿份GDR,其中每份GDR代表5股公司A股股票。此外,稳定价格操作人可以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要求公司额外发行不超过1028.73万份且不超过实际初始发售规模10%的GDR。本次发行的GDR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为不超过5.66亿股的公司A股股票(含超额配售权)。

  本次GDR的价格区间初步确定为每份GDR17.60美元至19.00美元,发售期为伦敦时间自6月12日至6月16日。假设本次发行的GDR数量达到上限且超额配售权悉数行使,预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9.92亿美元至21.50亿美元。本次发行的GDR自上市之日起120日内不得转换为A股股票。

  招股说明书获批意味着中国太保GDR正式发行进入倒计时。

  中国太保表示,本次GDR发行一方面有助于全球投资者分享中国保险业稳步发展和日益开放的成果及增长潜力,另一方面有助于公司更紧密地联系全球资本市场并借此推动转型2.0战略。针对公告中载列的发行方案,中国太保表示,希望通过本次发行GDR,在全球范围内引入优质投资者,丰富股东构成,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有信心实现本次发行的战略目的与初衷;发行价格区间是公司基于公司基本面和前期投资者摸底情况并综合考虑沪伦通监管要求、境内外资本市场情况、发行风险等因素之后确定的。

  中国太保2020年一季度财报显示,公司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382.11亿元,同比增长3.8%;归母净利润83.88亿元,同比增长53.1%。6月11日,中国太保发布2019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按每股人民币1.2元(含税)进行年度现金股利分配。

  有专业机构分析称,中国太保本次GDR发行有望改善公司治理水平,且有助于发掘具有潜在战略协同效应或业务合作空间的投资者,同时有助于公司搭建境外美元资金募集平台、推进围绕保险产业链条的国际化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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