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关注“十二五”规划文化亮点
http://www.cflac.org.cn     2011-03-09     作者:段泽林 郭青剑 彭宽     来源:中国艺术报

    正在提交全国两会审议和讨论的“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为中国今后5年的发展描绘了崭新的宏伟蓝图。纲要在“传承创新 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部分,从“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推进文化创新”、“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等方面对文化发展作出了全面规划,得到与会代表委员们的热烈响应,其中的一些新提法、新工作更是得到代表委员们的高度评价。

    建立国家文化艺术荣誉制度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建立国家文化艺术荣誉制度”,代表委员们普遍认为,这对表彰大家、树立标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充分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将发挥重要作用。

    “当前文艺类别荣誉体系中低层次评比过杂、过多、过乱、过滥,而国家级高层次荣誉奖项少且知名度低,很难起到应有的导向作用和激励作用。”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文化厅厅长李玉英说,“很多国家都建立了国家文艺荣典制度,如法国的文学艺术骑士勋章等。这些荣誉都具有3个鲜明特征:一是具有较高的国际影响力,二是人物奖多于成果奖,三是重视精神奖励。”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舞蹈家协会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冯双白表示,国家文化艺术荣誉制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实际上它树立了一个标准、一个标杆,会在整个舆论导向上,明确什么是好的,什么是不好的;什么是高雅的,什么是低俗的;什么是优秀的艺术,什么是文化的精华,什么是我们必须倡导的主流核心价值。这个问题很重要,要在文学艺术作品以及评价上体现出来。

    全国大人代表、中国艺术研究院油画院院长杨飞云则从美术角度具体谈到,近几年,我国的美术创作繁荣,涌现出了一大批相当有潜力的画家,但除了5年一次的综合类大展全国美展有评奖外,并没有类似科学技术奖一样的、国家定期设立的荣誉奖项。他建议,应从学术性、当代性、导向性等多个方面,定期评定国家级文化艺术奖项。

    研究设立国家艺术基金

    “研究设立国家艺术基金”是规划纲要草案中提出的新话题。代表委员们用“这是一件求之不得的大好事”来表达对这一规划的支持。他们表示,这将为创作生产更多思想深刻、艺术精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精品,扶持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重大文化项目,提高文化产品质量,提供必要的资金和物质保障。

    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剧协副主席侯露希望能尽快设立这个基金。她曾经去德国斯图加特考察,斯图加特市政府每年会拿出2000万欧元基金投入到文化上。艺术家想做什么项目,就可以申请这个基金。政府委派一个艺术委员会来审查,主要是看你这个项目会产生什么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觉得行,就可成功立项。这种政府资金支持不是盲目的,因为基金不是投进去后就不管了,是要有回报的。她同时建议,不仅国家要有国家的艺术基金,各级政府都要有自己的基金,这样就能既支持国家级文艺人才和作品,又能扶持各地有特色的文化项目。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文教结合工程推进办公室副主任马博敏认为,如果基金设立,最关键的就是如何用好这笔钱,让它发挥应有的作用。她说,第一要定位准确,即这个基金是干什么的。第二是取得基金的方式也要清楚,要明确申报原则和科学性。第三是追踪机制必须同时上,不能只给钱,给了就不管了,用得怎么样要跟踪。要实行奖罚制,如果用得好,有信誉,以后可以投入更大的额度;如果用得不好,要批评教育,甚至要取消资格。这样整套方法出台以后,这个基金就会对文化的发展起到比较大的作用。她特别提出,基金千万不要普洒甘露,有钱大家分,那就起不到基金应有的作用了。马博敏表示,目前上海市有文化发展基金,总的来说是不错的,申报、评估、追踪机制都还比较健全。现在全社会都渴望出大作、出大家,相信通过基金这笔资金的支持,今后一定能有精品和大家出现。

    推进非遗保护利用设施建设试点

    “建议由国家有关部门牵头,组织力量分层次制定‘十二五’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总体规划及重点地区、重点项目规划,明确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出台针对性强的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使这项工作及时纳入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同时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地区开展生产性保护工作的支持力度,在资金投入、业务指导等方面给予更多帮助。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在项目安排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重点基础设施给予政策倾斜,加快建设一批有重要影响的区域性博物馆、传习所等设施。”全国人大代表、关中民俗艺术博物院院长王勇超对记者说。

    其实王勇超所说的事情已经纳入了“十二五”规划的视野,“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试点”工作已经写进了规划纲要草案所列的“文化事业重点工程”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通过无疑是带给非遗工作者的又一喜讯。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院长张廷皓也高度评价这一规划。“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有靠传承人的传承才能延续下去,必须要有一个传承场所,这个场所就是传承人的课堂,建设这个课堂很有必要。”他表示,规划中提出是“试点”,很准确。“保护利用设施要建成什么样的场所,是个很复杂的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各有各的特点,必须依照各自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像戏曲,就可以借助戏曲学院;像泥人张,可能就得靠自己的艺术工作室;像节庆,可能就得和民俗博物馆相结合。试点很重要,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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