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文化建设惠及基层百姓
http://www.cflac.org.cn   2007-11-22   作者:龙新民   来源:人民日报
 

    十七大报告在阐述“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时,鲜明地提出了“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的命题。这一新的思想观点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文化建设中的具体体现,顺应时代潮流,适应群众需要,深得民心。

    十六大以来,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我国文化建设不断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就。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更加巩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文化事业进一步繁荣,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文化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

    但同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相比,我国文化建设还相对滞后。国家对文化的投入不足,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和精神文化产品还不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尤其是城乡之间、不同群体的人民群众之间文化生活差距拉大,一些农村和边远地区、经济不发达地区,文化设施落后,群众的文化生活难以得到保障。不少经济困难家庭特别是广大进城务工人员的文化生活更为贫乏。从一定意义上说,我国文化建设中的问题和矛盾,突出表现在文化生产力和公共文化服务同基层百姓特别是农村地区群众和城市经济困难人群、进城农民工的需求不相适应。

    在我国总体上人民生活达到小康、物质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之后,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愈加强烈。人们不仅重视和关注经济权益、政治权益的保障,也越来越关注文化权益的保障。读书、看报、听广播、看电视、看电影、哲学文艺节目,成为基层广大群众最基本的文化需求,也是不少基层百姓业余精神文化生活的主要方式。因此,我认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保障人民文化权益的高度,促使文化建设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更多地惠及基层百姓。

    让文化建设服务人民群众,惠及基层百姓,是社会主义文化的本质要求。一切为了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我们党的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社会主义文化是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根本目的在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促进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和智力支持。同时,作为观念形态的文化,是在人民群众伟大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孕育和创造的。人民群众是文化建设的主人,文化发展的成果也理应由人民群众共享。

    让文化建设服务人民群众,惠及基层百姓,政府和宣传文化部门应当下更大的力量,促进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推动文化下基层、到农村、进群众。

    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这样一个历史阶段的人们文化权益保障,不可能是绝对的,只能是相对的。但必须努力创造条件去逐步缩小城乡之间、不同职业的社会群众之间、贫富状况不同的社会成员之间在文化生活上的过大差距,保证文化财富在分配对象、分配内容和分配方式上的尽可能公平正义。

    在文化建设的投入上,要进一步加大,并更多地向农村地区、边远地区和城市基层社区倾斜,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等各方面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逐步走向均衡,解决一些农村地区文化设施落后、文化场地匮乏、文化产品供应紧张的状况,为城乡基层群众提供必要的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要充分尊重和尽量满足不同社会群体的不同文化需求,不断处理好普及与提高的关系,使所有公民都能在“文化享有”上各得其利,在“文化提高”上各得其所,在“文化创造”上各尽其能。努力使广大农村群众和城市低收入家庭、进城务工人员都有基本的文化活动可以参与,都有适应他们需要的精神文化生活。

    让文化建设服务人民群众,惠及基层百姓,广大文化工作者应以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全心全意为人民办文化、谋利益。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努力创作一大批优秀的文学、戏剧、音乐、舞蹈、影视、美术、杂技、曲艺等各方面的优秀作品,积极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用丰富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活动去满足基层百姓的精神需求。让喜欢看书的有书可读,喜欢看戏的有戏可看,喜欢听音乐的有优美乐曲欣赏,喜欢看电影、电视剧的有大量影视佳作可看,喜欢扭秧歌的群众有自娱自乐的场所,等等。各个艺术门类都有喜爱自己的受众群体。城里人有条件欣赏高雅艺术的可以欣赏高雅艺术,基层群众也能有自己喜闻乐见的文学艺术作品,有各种乐于参与的文化娱乐生活。

    人民是文艺工作者的母亲,生活是文艺创作的源泉。在文化建设中,要大力提倡文化艺术单位、广大文化艺术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为广大基层群众送去精神食粮。在城市组织的各类演出、展览等文化活动,尽可能满足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多方面需要,注意兼顾低收入家庭、困难群众的承受能力。组织更多的公益性文化活动进社区、进校园、进工地、进农村、进营房。特别关注进城务工农民的文化生活及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问题,努力为其创造必要的精神文化生活条件,比如,在民工比较集中的建筑工地和住宅区,开办图书室、阅报室、文娱活动室,组织放电影、看电视以及各类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

    文化是民族精神的火炬,是人民奋进的号角。文化建设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更多地惠及基层百姓,不仅可以有效地缩小城乡之间、社会成员之间在文化生活上的过大差距,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而且文化建设所带来的知识的力量、精神的动力,将极大地提高全体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准,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