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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联部门预算编报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文联办发[2013]97号

中国文联部门预算编报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2013年8月1日
文联办发[2013]97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预算编报工作考核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0]13号),为规范和加强中国文联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提高部门预算编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保证部门预算编报质量,结合中国文联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文联部门预算编报考核评比(以下简称预算考评)的单位,是指直接编制并报送中国文联部门预算报表、报表说明及相关材料的单位,包括中国文联所属二级预算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 考评内容和方法
  第三条  预算考评主要是考核各单位对中国文联有关年度预算编报要求的完成情况,重点考核各单位预算编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四条  预算考评的内容包括:
  (一)项目清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一上”编报工作;
  (三)部门预算“二上”报工作;
  (四)其他与预算编报有关的工作。
  第五条  预算考评采取年度考评方法,平时逐项记录,考评周期结束后进行综合评比。考评周期为本年5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第三章 考评标准
  第六条  预算考评计分采取基础分加附加分的方法,基础分100分,附加分10分,基础分加上附加分为最后得分。基础分中项目清理工作10分,部门预算“一上”工作35分,部门预算“二上”工作35分,其他与预算编报有关的工作2 0分。附加分中创新预算管理机制6分,积极开展预算改革试点工作4分。
  第七条  项目清理工作(10分)。
  (一)项目清理工作的及时性(5分)。
  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项目清理数据5分,迟报两天以内扣2分,迟报三至五天扣3分,迟报六至十天扣4分,迟报十一至十五天扣5分,迟报十五天以上除扣完本项分5分外再扣总分5分。
  (二)报送材料的完整性(5分)。
  报送材料齐全,包括纸制报表、数据盘、项目相关文件依据和报送项目清理结果的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5分,每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第八条  部门预算“一上”编报工作(35分)。
  (一)报送“一上”部门预算的及时性(15分)。
  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一上”部门预算15分,迟报三天以内扣3分,迟报四至七天扣7分,迟报八至十天扣10分,迟报十一至二十天扣15分,迟报二十天以上除扣完本项分15分外再扣总分5分。
  (二)报送材料的完整性(11分)。
  1.报送材料包括纸质报表、数据盘和文字说明,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5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按照要求报送人员信息情况表,并附相关材料3分。 
  3.按照要求报送项目文本并加盖单位公章3分。
  (三)报送数据的准确性(9分)。
  报送数据无修改现象(非各单位自身原因除外)9分,由于各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数据修改的,每修改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
  第九条  部门预算“二上”编报工作(35分)。
  (一)报送“二上”部门预算的及时性(15分)。
  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二上”部门预算15分,迟报三天以内扣3分,迟报四至七天扣7分,迟报八至十天扣1 0分,迟报十一至十五天扣15分,迟报十五天以上除扣完本项分15分外再扣总分5分。
  (二)报送材料的完整性(8分)。
  1.报送材料包括纸质报表、数据盘和文字说明,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5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按照要求报送项目文本并加盖单位公章3分。
  (三)报送数据的准确性(12分)。
  报送数据无修改现象(非各单位自身原因除外)12分,
  由于预算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数据修改的,每修改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
  第十条  其他与预算编报有关的工作(20分)。
  (一)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10分)。
  1.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结转和结余资金材料3分,迟报一天扣1分,迟报三天以上除扣完本项分3分外再扣总分5分。
  2.报送材料包括纸质报表、数据盘和文字说明,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5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3.结转和结余资金(除特殊情况外)增幅比上年增长的扣1分。
  4.部门预算“一上”时,各单位主动结合结转资金情况统筹安排预算和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统筹动用结余资金2分,否则扣2分。
  5.部门预算“二上”时,各单位应充分预计财政部批复的部门预算中当年年底的结转资金情况,预计的结转资金数额与财政部审核确认的结转资金数额差距相差50%以上的扣2分。
  (二)绩效评价报送(4分)。
  1.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部门预算资金使用总体绩效评价2分。
  2.报送材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2分。
  (三)提高预算编制质量(2分)。
  报送的项目支出“一上”预算总额(不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的建设性资金及其他经财政部确认的不可比因素)控制在当年财政部规定比例上限要求的(跨年度延续性项目除外)2分。
  (四)配合做好预算编制方面的其他工作(4分)。
  1.积极参加预算编制相关会议或培训2分,未能按时参加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2.按规定报送中国文联要求提供的预算编制方面的材料2分,未能按时报送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第十一条  附加分10分。
  (一)绩效评价项目报送(4分)。
  1.在规定时间、按格式内报送《中央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自评报告》2分。
  2.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中央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报告》和《中央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2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
  (二)创新部门预算管理机制,为部门预算管理献计献策(4分)。
  1.各单位向中国文联报送本单位预算改革经验总结、深化预算改革建议方面的材料,经中国文联确认质量较好的,每份材料加1分。
  2.各单位向中国文联报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方面的材料,经中国文联确认质量较好的,每个办法加1分。
  3.各单位向中国文联报送创新部门预算管理机制的其他措施、建议的材料,适当加分。
  4.以上3项总分共4分,加满为止。
  (三)积极开展预算改革试点工作。参加中国文联安排的预算改革试点工作的部门,每参加一项试点加1分,总分为2分,加满为止。
第四章 考评的组织与奖励
  第十二条  预算考评工作由中国文联办公厅(计财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各单位得分高低进行排序,考评等级分为一、二、三等奖,得分在96分以上(含96分)的有资格申报一等奖;得分在91分至95分的有资格申报二等奖;得分在86分至90分的有资格申报三等奖。
  一、二、三等奖的获奖名额,由文联办公厅(计财部)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  预算考评结束后,中国文联组织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
第五章附  则
  第十四条  部门预算编报工作时间节点表附后。如有调整,按照文联通知时间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办公厅(计财部)负责解释,自编制2014年度部门预算之日起实施。
  附:部门预算编报工作时间节点表
   
   部门预算编报工作时间节点表
  1.报送项目清理结果(5月10日前)
  2.报送“一上”部门预算(7月15日前)
  3.报送“二上”部门预算(11月20日前)
  4.报送结转和结余资金情况(2月15日前)
  5.报送部门预算资金使用总体绩效评价报告(2月15日前)
  6.报送《中央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报告》、《中央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4月15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