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字。商周时期至楷书书写时代,字形演变不大。《说文》:“别也。从八从刀,刀以分别物也。”其本义是分开、分割。由分开引申出分配、分担、分解、分支等义。表示成分、缘分、身分时读fèn。
“份”字。《字源》:“份,读bīn。形声字。《说文》:‘文質僣(备)也。从人分聲。《論語》曰:‘文質份份。’彬,古文‘份’。‘份’是篆文,‘彬’是古文,二字是古今异义。现代汉字借‘份’表示一份、股份、部分之‘份’ ,读fèn,份份只用‘彬彬’记写。 ”《段注》:“俗份作斌,取文武相半意。 ”
“份”,古代字书皆作古文“彬”。如《字汇》:“卑民切,音宾。份份与彬彬同。”《正字通》:“彬。说文份,文质彬备也。徐铉曰:俗作斌非。 ”
从两个字的字义和源流来看,写作身分时,“分”是本字,“份”是后期的假借字。文质兼备之义由“彬”来表示,“份”则表示由“分”分出来的一部分含义,历史上表示身份则一直是用“分”。例如:
《重编国语辞典》:“法定证明国民身分的证件,如国民身分证。”
《辞海》:“身分,亦作‘身份’。人的出身、地位或资格。 ”
《辞源》:“身分,人在社会上的地位,资历等统称为身分。 ”
《国语小词典》:“表示名位、权利、义务等的范围、限度。如,身分、名分、本分。整体中的局部,如,部分。”
《中华大字典》:“分,名分也。《礼·礼运》:‘礼达而分定。’”
《故训汇纂》:“分,名分。”
《中文大辞典》:“凡人在社会上之地位,法律上之资格,统谓之身分。如官吏之身分,家长之身分等。《宋书·王僧达传》 :退省身分。《颜氏家训·省事》:未尝一言与时人论身分也。”
《汉字源流字典》:“份,近代借用以表示由‘分’分化出的一类的含义……又特指地位,派头,地步:身份,跌份儿,落到这份儿上。”
《王力古汉语字典》:“份同彬。《说文》:‘文质备也’。古代身分借用‘分’。如:《红楼梦》第四七回:‘不知他身分的人,都误认作优伶一类。’《礼记·礼运》:‘男有分,女有归。’”
《古字通假会典·分字声系》:“份与彬,《说文》:‘份,古文作彬’。《论语·雍也》:‘文质彬彬。’《说文·人部》引彬作份。份与赋《玉篇文部》:‘斌,文质皃。亦作份斌。’”
古字无“份”字,“份”为彬字异写,通“斌”。“分”“份”不是古今字,二字不通。古代身分皆作“分”。“份”字因为人字旁的缘故,近代借“份”作“分”的一部分含义,用作名词,做整体的一部分,指年份、身份等。身分证由此写为身份证。以“分”自居,成为事实。正如《诗经·召南·鹊巢》:“维鹊有巢;维鸠居之。”是所谓鸠占鹊巢,时人已无可奈何也。
近现代对“份”这类字本义的改变,假借它用,值得商榷。当然,文字是流动的,不是一成不变的,但都是在合理的使用中自然演变的。中华文化数千年来之所以没有间断,文字居功甚伟,文字在历史上的一惯性,是传承文化的重要因素之一。有些字在使用中可以约定俗成,但“分”和“份”却是有着完全不同含义的两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