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筆:“我也是”,你有勇氣説出嗎?
2017-11-16 11:07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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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華盛頓11月15日電 隨筆:“我也是”,你有勇氣説出嗎?

  新華社記者徐劍梅

  入秋以來,大西洋兩岸,社交媒體上帶著“我也是”話題標簽的性騷擾控訴,從演藝圈、新聞界延燒到政界,讓劣跡斑斑的知名人物一個接一個形象坍塌、事業停擺。

  14日,在美國國會眾議院的一個聽證會上,有議員披露,兩名現任國會眾議員已被指控性騷擾他人。眾議長保羅·瑞安隨後宣布,眾議院將強制性要求全體聯邦眾議員及工作人員接受反性騷擾培訓。美國參議院此前通過決議,規定參議院所有人員包括無薪實習生,在就職60天內必須接受反性騷擾培訓。

  10年前,《大西洋月刊》女記者索菲·吉爾伯特剛出大學校門,參加一個女性對話會,會場裏大約有200人。主持人請在場曾經遭遇性騷擾的人舉手,只有六七只手遲疑不決地舉了起來。主持人于是要求在場所有人閉眼舉手,這一次幾乎所有人都舉起了手。

  吉爾伯特説,10年前,她為美國有這麼多女性遭遇過性騷擾而驚訝;而現在,如果發現有誰沒碰上過這種事,她才會感到驚訝。

  美國全國廣播公司和《華爾街日報》聯合進行的最新民調顯示,目前美國在職女性中,48%的人説她們曾經在工作場所遭遇言語或肢體上的性騷擾。62%的男性和71%的女性認為,在美國,工作場所的性騷擾是普遍現象。

  性騷擾的長期、普遍存在,固然與性別不平等有關,但更主要的原因恐怕是權勢者的自我膨脹、恃強淩弱。受害者在遭遇騷擾的同時,還不得不面對職場處境、職業發展遭受威脅。也往往因為這一緣故,這些受害者忍氣吞聲、被迫屈服。

  在好萊塢金牌制片人哈維·溫斯坦長達30年性侵醜聞曝光後,好萊塢女演員阿莉薩·米拉諾在社交網站推特發送了這樣一條資訊:“如果你曾經遭遇性騷擾或者性侵,回復這條推特,寫‘我也是’。”

  推特發言人説,24小時內“我也是”這個話題標簽被推送將近50萬次。據美聯社報道,在社交網站臉書上,這一標簽不到24小時就産生了逾1200萬個帖子和回應。

  在兩周內,從北美到歐陸,從南非到伊朗,在全球至少85個國家和地區,“我也是”話題標簽在推特上的推送量超過170萬次。參與者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不少國家網民創建了自己的版本:在意大利,話題標簽變成“在那個時候”;在法國為“揭發那頭豬”。

  一個名叫“對男性的呼喚”團體創建人特德·邦奇説:“太多男性對女性遭遇性騷擾保持沉默,而這種沉默是性騷擾問題的一部分。”

  邦奇認為,把女性視為物品、財産,認為其價值低于男性的這種想法不僅僅存在于好萊塢;在美國,所有男性,即便對女性非常友善的男性,多多少少都受過這種教導,又把它傳給子孫。

  盡管“我也是”話題在社交媒體上的參與度很高,但勇敢將自己經歷説出來的仍然只是冰山一角。向職場性騷擾説不,工作和私生活難免會受到影響,需要承受的個人壓力難以言喻。

  《金融時報》載文説,性騷擾第一位指證者尤其需要巨大勇氣。吉爾伯特認為,長期以來多數美國女性恥于承認遭到過性騷擾或性侵,將之作為個人隱私深藏于心。

  但沉默是有代價的。或許最大的代價,就是性騷擾的普遍性、長期性,以及社會近乎習以為常的麻木與漠視。而從心理學上講,不能真實地説出過往經歷,傷痛就難以愈合。

  網絡風潮,驟起驟落。“我也是”話題標簽風行社交媒體,讓人們感受到性騷擾普遍存在。然而,這能否切實帶來社會改變?

  上述民調發現,44%的受訪女性表示,在名人涉嫌性侵案接踵曝光後,她們現在想要“公開説出”自己的經歷。與此同時,77%的男性表示,“如果看見一名女性受到不公正對待,(他們)現在更願意公開説出來”。

  40年前,美國法律對性騷擾還沒有明確定義。《紐約時報〉日前報道,1979年,律師凱瑟琳·麥金農援引美國1964年《民權法》第七條,把性騷擾作為歧視的一種形式,以此為由提起訴訟。1986年,她在美國最高法院打贏了性騷擾官司。

  社會進步如逆水行舟。世界經濟論壇發布的《2017年全球性別差距報告》顯示,從全球范圍看,男女平等狀況十年來首次出現倒退。報告根據全球男女收入差距進行估算,從職場角度實現男女平等需要再等217年。

  等,有用嗎?説出來,讓人們知道,這是改變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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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龔婷 馮文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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