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方案 專項試點
組建機構 部署方案 普查員選調與培訓
數據審核
資料出版 開展研究
成都市285名普查員組成500㎡真人版巨型“四經普”Logo
答:全面調查第二産業和第三産業的規模、布局和效益,摸清法人單位資産負債狀況和新興産業情況,查實各類單位情況和産品産量、服務活動,反映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新動能培育壯大、經濟結構優化升級等方面的新進展。
答:經濟普查每五年進行一次,分別在逢3和逢8的年份實施,受2003年非典影響,第一次經濟普查在2004年開展。我國已在2004年、2008年、2013年開展了三次全國經濟普查,今年是第四次。
答:對象是從事第二産業和第三産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産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內容包括基本情況、組織結構、人員工資、生産能力、財務狀況、生産經營和服務活動、能源消費、研發活動、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交易情況等。
答:這次普查標準時點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18年年度資料。也就是説,對于企業資産等時點指標,調查的是2018年12月31日的數據情況;對于利潤等時期指標,調查的是2018年全年情況。
答:採取網上填報與手持電子終端等設備現場採集數據相結合的方式,提高普查數據採集抗幹擾能力和數據採集處理效能,減輕工作負擔,節約填報時間。“五證合一”改革成果也將在這次普查中得到應用,廣泛使用部門行政記錄。
答:普查機構和人員享有獨立行使調查、報告、監督職權。領導對普查資料不得自行修改,不得強令或授意篡改或編造虛假數據。工作人員和普查對象必須按時、如實填報普查表。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