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獵鷹”行動:查處交通違法1703起

2019-12-12 16:58   來源: 新華網


整裝待發。新華網發

    12月10日至12日,海口公安交警聯合各公安分局、城警,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代號為“獵鷹”的交通秩序聯勤整治統一行動。據統計,自10日21時至11日21時,共計查處各類交通違法1703起。其中涉嫌醉酒駕駛4起、酒後駕駛16起、非法改裝5起、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17起、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713起,其他交通違法行為948起。

    此次整治行動主要以海口市區、國省道、高速公路、農村等區域為整治重點。白天以整治假套牌車、電動自行車和摩托車等交通違法亂象為重點,夜間則以酒駕、醉駕、毒駕、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等交通違法行為整治為主。

    12月11日晚20時許,海口公安聯勤行動小組在玉沙路設卡整治時,查獲一輛車牌號為瓊A376K1的小轎車未按規定使用遠光燈。該駕駛人高某民係一名有著15年駕齡的司機。在執勤民警的教育下,駕駛人高某民認識到自身的錯誤,誠懇接受處罰,並保證今後將會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隨後,民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海南省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64條的規定,對高某民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的違法行為處以200元罰款。

    當晚21時許,執勤民警在該路段查獲兩輛涉嫌改裝的小轎車。其中,車牌號分別為瓊A00M63的車輛涉嫌改裝中網格柵、車牌號為豫A9PP99的車輛則涉嫌改裝輪轂。最終,民警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57條的規定,對兩名駕駛人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行為,分別處以罰款500元的處罰,並責令恢復原狀。

    海口公安交警提醒廣大機動車駕駛人,夜間行車請勿違法使用遠光燈,避免影響其他車輛正常通行,自覺拒絕酒駕確保交通安全。(黎多江 林馨)


“獵鷹”行動現場。新華網發

[責任編輯: 王雯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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