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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停罰款前先預警,這樣的舉措多來“幾打”
2019-01-11 09:04:42 來源: 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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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違停車輛預警並作出“溫馨提醒”,既能加強停車管理的智慧化和人性化,也能柔性執法避免更多糾紛。

  車輛違停8分鐘內駛離就不被貼罰單,這是真的嗎?

  2018年1月,浙江溫州龍灣區以智慧城管結合大數據應用首創“龍灣8分鐘”違停預警執法模式。其具體做法是,車輛違規停放2分鐘內,智慧城管平臺就能偵測鎖定,取證後平臺會用語音或短信的形式,實時自動向車主發送預警,並推送周邊停車資訊。車主如8分鐘內未及時配合駛離,才會收到罰單。據最新報道,試行一年來,共勸離人行道車輛違停5.65萬車次,得到廣大市民的積極配合。

  違停2分鐘內自動發送預警,8分鐘內未駛離才會收到罰單,這樣給車輛違停留“緩衝時間”的做法,乍看似乎是姑息違停行為,但實則讓執法回歸到了立法的初衷。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規定,對于車輛違停貼條、罰款的常規做法算是于法有據,並無不妥。

  但是,處罰並非最終的目的,引導人行道有序停車才是管理的初衷。現實中違停的很多車主有些時候也並非有意為之,不知情、臨時有急事不得已而為之這些原因也很常見。

  此前,有地方曾發生“民警摔抱孩婦女”事件,起因就是交警在給違停車輛貼條時,抱著孩子的婦女趕來阻止,説駕駛員立刻就來馬上開走,但交警卻堅持貼條,最終導致口角衝突。該事件産生了巨大的社會負面影響不説,最終也以涉事交警被行政記大過收場。

  因此,對違停車輛預警並作出“溫馨提醒”,既能加強停車管理的智慧化和人性化,也能柔性執法避免更多糾紛。

  當然,這種創新也並非“法外施恩”。《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的條款內容,原本就在罰款條款之前。只是在現實生活中,讓交警找到違停車主並讓其駛離確實存在困難,這就導致很多交警只能按照罰款的條款進行處理。

  而龍灣區利用互聯網技術,成功解決了這個難題。車輛違規停放2分鐘內,智慧城管平臺就能偵測鎖定,平臺就可以用語音或短信形式實時自動向車主發送預警,要求其在限定的時間內駛離,並推送周邊停車資訊。同時,還把法律規定的“立即駛離”量化為8分鐘。這樣不僅人性化地執行了法律,而且達到了“立即駛離”的初衷,保證了道路暢通。

  在技術的加持下,給違停留“緩衝時間”,優化的不僅是執法程式,更有執法部門對民眾訴求的珍視。類似的違停預警執法,不妨再多來幾打!(殷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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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李潔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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