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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廣州7月14日電(記者毛一竹)用微信轉賬轉錯人,對方收錢卻不還錢,這種情況如何維權,近來成為備受關注的話題。記者14日從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了解到,該法院近期對一起微信轉錯賬的案件作出判決,判令收款者退還這筆轉錯的款項。
判決書顯示,原告阿秀從事金銀回收生意,與被告羅某是微信好友。2018年1月9日晚,阿秀通過微信轉賬貨款時,誤將4530元轉給了羅某,阿秀立即向羅某發微信説轉錯了請求歸還,但羅某非但沒有回微信,還點擊確認收款,並關閉手機。
阿秀在事發當晚前往當地公安局請求聯繫協調此事,可羅某還是無回應。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阿秀將羅某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羅某退回4530元。被告羅某沒有出庭答辯。
法院認為,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本案中,原告主張其誤將4530元微信轉賬給被告,並提供了借記卡賬戶歷史明細清單、微信交易記錄、微信聊天記錄、微信詳細資料、報警回執等證據證實。而被告經法院合法傳喚未出庭質證及抗辯,且現有證據不能證實被告取得該款項具有合法根據,故法院對原告的主張予以採信。
法院判決,被告羅某向原告阿秀返還4530元。法官認為,碰到這種“天上掉餡餅”的事,也應基于誠實信用原則,把不當得利返還給當事人,避免因不當得利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此外,移動支付固然方便快捷,但操作時一定要認真核對,避免誤轉入他人賬戶。用戶如不慎出現此類情況,可以先主動與對方溝通、協商,協商不成時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保存好微信(手機)轉賬記錄和銀行卡明細記錄,作為證據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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