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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網絡侵權須解決維權難
2017-04-19 08:47:38 來源: 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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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要通過立法或出臺司法解釋設立“舉證倒置”制度外,還要降低權利人依法維權的訴訟成本,打消權利人維權成本高的後顧之憂

  近日,《騰訊智慧財産權保護白皮書》(以下簡稱“白皮書”)在2017智慧財産權南湖論壇互聯網分論壇上發布。白皮書顯示,權利人被他人侵犯著作權和商標權是互聯網平臺上最主要的智慧財産權侵權行為,僅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間,騰訊QQ就累計受理涉及智慧財産權侵權的投訴函件一千五百余件(4月18日《法制日報》)。

  毋庸置疑,網絡已成為近年來智慧財産權侵權的“重災區”,騰訊白皮書所顯示的相關侵權數據,只不過是網絡智慧財産權侵權泛濫的冰山一角。來自法院係統的統計數據表明,2016年,全國各級法院審結一審智慧財産權案件14.7萬件,其中網絡領域的智慧財産權侵權案件佔有相當大的比例。可以毫不誇張地説,網絡領域的智慧財産權侵權行為已經到了泛濫的程度,必須對其零容忍。

  網絡不是智慧財産權侵權的法外之地。當前,國家對智慧財産權的重視已經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僅2015年國務院下發的“國辦”“國發”文件中,就有27件提及智慧財産權,且相當部分措施直接劍指網絡領域的不法智慧財産權侵權行為。同時,最高人民法院也出臺了相關司法解釋,加大了對網絡智慧財産權侵權行為的司法打擊力度。遺憾的是,如此高度重視和強化司法打擊力度,並未能從根本上遏制網絡領域智慧財産權侵權行為的泛濫。究其原因,筆者以為,這其中固然有著多方面的誘因,但維權難無疑是一個重要因素。

  與傳統領域的智慧財産權維權相比,網絡因為傳播速度快、量大和開放性等特徵,導致權利人的權益保護面臨著更大的取證難度。尤其是通過訴訟渠道維權,權利人的舉證難度特別大。根據現行的“誰主張、誰舉證”訴訟原則,一般情況下,權利人維權必須向法庭提供充足的證據,否則,極有可能面臨敗訴的巨大風險。而這一點,恰恰是最令權利人頭疼的。姑且不説網絡傳播速度快、相關侵權證據容易被刪除,讓權利人取證難防證據的隱匿或消失,即便是具有專業技術能力的相關機構,也不可能對所有侵權證據的收集做到不遺毫發,沒有專業技術能力的權利人又怎能收集到充足的侵權證據?也正因如此,不少權利人面對取證難的掣肘,明知不法之徒對自己造成了既定的侵權後果,也只好“啞巴吃黃連——有苦説不出”,不得不放棄通過訴訟維權的救濟路徑。

  還要看到,權利人通過訴訟依法維護自己的智慧財産權除了舉證難外,還面臨時間、精力、成本等諸多方面的掣肘。也就是説,即使權利人下定決心依法維權,但面對漫長而不知結果甚至因為舉證不力可能敗訴的官司,都不願意耗費大量成本去和侵權者較真。當這種狀態成為惡性迴圈後,網絡領域的智慧財産權侵權泛濫自然也就不可避免。

  因此,遏制網絡領域智慧財産權侵權行為,必須解決維權難這一根本性的問題。除了要通過立法或出臺司法解釋設立“舉證倒置”制度外,還要降低權利人依法維權的訴訟成本,打消權利人維權成本高的後顧之憂。如此,權利人才敢于拿起法律武器,對肆無忌憚的侵權者果斷地説“不”,那些無視法律規定、在網絡上任性侵犯他人智慧財産權的始作俑者,才會在權利人的窮追猛打下,無處遁形。(張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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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馬若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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