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全國首個跨省域市場監管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

2024-08-21

  43項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

  ●清單涵蓋註冊登記、廣告、價格、市場秩序、知識産權、産品質量、認證認可、食品安全等9類市場監管領域的43項不予處罰事項

  ●要求川渝兩地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按照“能用盡用”原則,積極組織實施不予處罰清單,實現行政處罰標準跨區域銜接和統一

  近日,川渝兩地市場監管局聯合印發《川渝市場監管領域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第一批)》,涵蓋註冊登記、廣告、價格、市場秩序、知識産權、産品質量、認證認可、食品安全等9類市場監管領域的43項不予處罰事項。該清單是全國首個跨省域市場監管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

  清單主要有哪些特點?細化不予處罰標準。不予處罰清單對43項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的適用條件和不罰類型進行了具體化、清單化規定,並對違法行為輕微、初次違法、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危害後果輕微等適用條件明確了判定標準,增強了法律規定的可操作性,確保了行政處罰的規範統一。

  實現行政處罰標準跨區域銜接。按“完善行政處罰等領域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推動行政執法標準跨區域銜接”要求,川渝兩地市場監管局多次聯合深入執法一線調研,經過反復研討論證,對9類市場監管領域的43項不予處罰事項形成跨省域的統一適用標準,並要求川渝兩地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按照“能用盡用”原則,積極組織實施不予處罰清單,實現行政處罰標準跨區域銜接和統一。

  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不予處罰清單強調,依據清單對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的,要通過責令改正、説服教育、警示告誡、約談指導等措施,督促經營主體依法合規開展生産經營活動,實現行政處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四川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川渝兩地市場監管局聯合&&不予處罰清單,是推進行政執法“異地同標”“同案同罰”,助推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市場監管法治一體化建設的重要舉措。下一步,川渝兩地市場監管局將繼續加強協作配合,共同完善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推動行政執法標準跨區域銜接和統一,為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提供堅強法治保障。(記者 劉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