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持續深化排污權交易改革-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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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1/26 08:24:03
來源:安徽日報

安徽省持續深化排污權交易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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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等七部門聯合印發《關於持續深化排污權交易工作的通知》,持續深化排污權交易工作,對污染物交易種類、交易範圍、交易機制等提出明確要求,標誌着全省運用市場化手段配置資源環境要素、促進綠色低碳發展邁入新階段。新規自今年1月起施行,旨在進一步優化資源環境要素配置,激勵企業主動減排。

  排污權交易是指在總量控制前提下,允許排污單位對其通過自主減排産生的富餘排污權進行交易。我省分階段推進排污權改革,該通知實施期間實施排污權交易的排污單位為列入排污許可重點管理和簡化管理範圍內有污染物許可排放量要求的排污單位,全省統一實施排污權交易的污染物種類為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並支持各市結合實際在本市範圍內依法有序擴大交易品種。

  該通知明確,排污許可證是排污權的確權憑證;市級生態環境部門負責轄區內排污權指標核定工作,排污權有效期一般為5年;出售(讓)的排污權有效期限不足5年的,出售(讓)方應按有關規定補足5年。此舉為排污權的出(轉)讓、受讓、租賃、抵押等市場化操作奠定了權屬基礎。

  在交易機制設計上,逐步實施排污權指標有償獲取:2024年1月1日前通過全國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系統受理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其初始排污權暫實行無償分配;此後列入交易範圍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需新增排污權的,原則上須通過市場交易、政府出讓等方式有償獲取,體現“環境有價”理念。此外,政策允許不超過1年的短期租賃以應對企業因生産波動等導致排污總量超出允許排放量的情形,並積極探索排污權抵押等綠色信貸模式,盤活企業環境權益資産。

  為統籌環境質量與經濟發展,該通知強化了跨區域調控。水污染物交易原則上限於同一流域內,大氣污染物可在全省範圍內交易。受讓區域須完成上年度生態環境質量及減排任務,並經省級生態環境部門批准,嚴格落實區域生態環境質量和總量控制要求。

  我省還將建立省、市兩級政府排污權儲備庫,用於調節市場、保障重大項目建設,並建設全省統一的排污權管理平台,實現全流程線上辦理和動態監管。排污權出讓收入全額上繳國庫,納入財政預算管理。

  據了解,2023年9月,我省已&&相關意見,明確自2024年1月1日起開展為期兩年的化學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二氧化硫4項污染物排污權交易試點。本次通知是在總結前期經驗、廣泛徵求意見基礎上制定的,旨在推動排污權交易改革持續深化。

  省生態環境廳相關負責人&&,排污權交易改革是健全我省環境要素市場化配置體系的重要舉措,有助於激勵現有排污單位污染減排,推動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記者 羅曉宇 實習生 何藍藍)

  

【糾錯】 【責任編輯:吳萬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