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進一步優化“繳存人離職封存滿半年”提取政策的通知》,取消繳存人離職封存滿半年提取戶籍限制。繳存人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且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在個人賬戶封存滿半年後可申請辦理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
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本地戶籍繳存人也可按離職封存滿半年政策提取公積金。此舉是為了更好發揮住房公積金保障作用,持續推動住房公積金政策便民、利民、惠民。
符合條件的繳存人可通過皖事通等線上渠道直接辦理提取業務,也可通過各網點線下辦理。(記者 余佼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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