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方便人民群眾辦理法律援助事項,近日,合肥市司法局印發《合肥市法律援助申請全域通辦工作方案》,要求在全市建立“全域受理全域辦理”一體化服務機制,實現法律援助案件“全市通辦”,方便群眾就近便捷申請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申請“全域通辦”是指在合肥市區域內法律援助事項接收申請和初步審查環節不受行政區劃的限制,申請事項屬於法律援助事項範圍且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在全市範圍內任一法律援助機構提交申請,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接收、審查、轉交,實現全域內一體通辦。
按照最新工作方案,當事人可選擇任意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接收申請後對符合條件的,由接收申請的法律援助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轉交至有受理權的法律援助機構;由有受理權的法律援助機構完成審批、指派等工作。
全市範圍內法律援助機構應當實行統一的受案範圍、經濟困難核查方式。接收法律援助申請材料的法律援助中心為接收機構。接收機構工作內容和程序為:與有受理權的法律援助機構&&,通報情況並就擬接收的材料清單協商一致;做好談話筆錄,了解案情,並告知全域通辦相關程序和事宜;談話筆錄應交申請人閱讀,無閱讀能力的,應當向其宣讀等。
有受理權的法律援助中心為受理機構。受理機構工作內容和程序為:對接收機構轉交的全域通辦法律援助申請做好&賬登記,並在安徽省法律援助綜合管理系統錄入案件信息;做好審批工作,並向申請人發出給予法律援助決定書;製作指派通知書等相關文書,自作出給予法律援助決定之日起3日內指派法律援助人員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等。
各縣(市)區法律援助中心在收到其他法律援助中心轉交的法律援助申請後,認為其沒有受理權的,不得直接將申請材料退回該法律援助中心,應當向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報告,由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協調處理。
“全域通辦”機制有利於加強法律援助機構之間的協調配合,打破地域限制,確保群眾在材料符合要求的情況下“只跑一次”就能獲得法律援助服務。(記者 邵曉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