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示範高中指標到校生比例不得低於85%
6月8日,合肥市教育局發布新一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中考、高中招生的多項政策。中考時間、總分不變,省示範高中只招收2023屆初中畢業生。2023年是支援湖北醫務人員子女教育優待政策實施的最後一年,2024年起不再執行。
考試總共750分 分值與往年一致
中考依據省統一安排,考試時間仍定於6月14日至16日,八年級生物、地理考試於6月17日下午進行。八年級學生信息技術考試時間為6月17日後一週,具體考試時間和考試場次安排由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學生人數,在規定的時間內組織和安排。
中考總分和各科目分值沒有變化,總分仍為750分。語文、數學各150分,外語120分(含聽力20分),道德與法治80分,歷史70分,物理70分,化學40分,體育與健康60分,實驗操作10分。統一考試成績採用分數與等級共同呈現,其中分數部分以整數形式呈現。
部分人員子女
享受中考加分政策
根據相關辦法,歸僑、歸僑子女和華僑在國內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其他僑眷,在本省定居的港澳同胞及港澳同胞、外籍華人在本省的眷屬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
烈士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台灣省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少數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援疆和援藏人員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特定地區和崗位的軍人子女、特殊公安民警子女,特殊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等按相應要求進行加分。2023年是支援湖北醫務人員子女教育優待政策實施的最後一年,2024年起不再執行。
同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項,不得累計加分。
省示範高中只招收
2023屆初中畢業生
在市區報名參加中考的2023屆、2022屆初中畢業生均可填報普通高中志願。省示範高中只招收2023屆初中畢業生。外省戶籍考生在我市市區被錄取並就讀普通高中的,高中畢業報考普通高校按國家和安徽省有關規定執行。
應、歷屆初中畢業生均可填報中專學校誌願。“3+2”高職只招收參加2023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考生。填報師範類志願的考生年齡不得超過18周歲。未升學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及符合學歷教育要求的復轉軍人、返鄉農民工等均可填報中專學校誌願。
普通高中志願
共設置5個批次
市區統一設置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志願,實行“知分填志願”,即考生在知曉中考成績後,實行網上填報志願。普通高中招生繼續實行平行志願。“3+2”高職及中專學校招生志願設置辦法另行通知。普通高中志願共設置5個批次。
提前批次包括省示範高中自主招生,校園足球、校園籃球特色學校招生,合肥三中、十一中、廬陽高中、三十二中面向國家二級以上運動員招生,國際班招生,高校附屬中學面向本高校教職工子女考生招生,完全中學直升生招生。校園足球特色學校招生設2個志願,其他均設1個志願。
第一批次為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聯合招生(含指標到校生,同一志願、同一錄取最低分數線),設1個志願;第二批次為省示範高中招生,中科大附中招生,設3個平行志願;第三批次為市示範高中招生,一般普通高中普通班招生,外語特色班招生,設4個平行志願;第四批次為普通高中藝術特色班(美術、音樂、舞蹈藝術等)、體育特色班招生,設4個平行志願。
起始年級班額不超過50人
方案明確,高中階段招生要按照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到95%以上的目標,在科學核定公民辦學校辦學規模的基礎上,編制普通高中和中專學校招生計劃。起始年級班額不超過50人,嚴格防止産生新的大校額、大班額。
合肥三十五中承辦的內地民族班、合肥特教中心殘疾人綜合高中和培智中專、合肥十中承辦的安徽省海軍青少年航空學校招生按有關規定執行。
普通高中實行屬地招生,民辦普通高中與所在地公辦普通高中實現同步招生。市區公民辦普通高中不得面向縣(市)招生,縣(市)公民辦普通高中也不得面向合肥其他縣(市)和市區招生。民辦普通高中未完成招生計劃的經市教育局批准後方可面向全市範圍內招生,但不得跨設區市招生。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民辦學校年檢不合格等嚴重問題的,應取消招生計劃。
省示範高中指標到校生
比例不得低於85%
2023年省示範高中指標到校生比例不得低於85%,按志願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不得設置省示範高中指標到校生最低錄取控制線。到校指標原則上根據各初中實際在籍、就讀滿三年且報名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畢業年級學生數,按比例切塊分配。嚴禁將指標分配與初中升學率挂鉤。
異地扶貧搬遷、農業轉移人口等政策性特殊情況,由各縣(市)教育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具體規定,報經當地政府同意後公布實施。
省示範高中自主招生須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結束後進行,招生名額原則上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生計劃的5%,招生錄取名單須通過門戶網站或其他方式向社會公布。
合報學在合肥融媒體工作室
合肥通客戶端-合報全媒體記者 謝蕾